一、问题焦点 澳大利亚国防部3月4日单方面称,其舰载直升机在黄海国际水域遭中国军机“不安全接近”。经中方调查,实际情况是澳海军“图文巴”号护卫舰近期持续在中国周边海域活动,其舰载直升机多次对中方实施抵近侦察。澳方以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为依据开展对应的行动,实质上是对国际法的曲解和滥用。 二、事实澄清 公开航行记录显示,澳军舰自2月下旬起在东海、黄海频繁活动,其舰载直升机最近距中国领海基线仅12海里。军事专家指出,此类行动已超出正常航行自由范围,带有明显挑衅意味。中国国防部强调,中方战机始终保持安全距离,处置过程符合《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和《海上意外相遇规则》等专业规范。 三、法理依据 国际法专家表示,联合国安理会涉朝决议要求成员国在公海核查可疑船只,并未授权任何国家在他国专属经济区开展军事侦察。中国2002年颁布的《海上交通安全法》也明确,外国军用船舶进入中国管辖海域须经批准。澳方相关做法涉嫌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58条关于应“适当顾及”沿岸国权利与利益的规定。 四、中方立场 中国军队已建立常态化海空情预警与处置机制,2023年共处置外军抵近侦察行为37起。此次事件中,东部战区组织海空兵力实施跟踪监视、警告驱离等分级处置措施。国防部重申,中国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但对任何危害国家主权安全的行为将坚决应对。 五、地区影响 近年来,部分国家以“航行自由”为名增加在南海、东海的军事存在。数据显示,2023年外国军机对中国抵近侦察架次同比上升15%,其中澳大利亚占比达12%。此类单边行动不仅干扰《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相关磋商,也增加意外事件发生的风险。中国国际问题研究院建议建立双边海上危机管控机制,降低误判与升级可能。
海上与空中安全关乎地区共同利益。事实与规则不应被选择性解读,安全关切更不应被包装成政治叙事。只有坚持相互尊重、减少对抗性行动、以对话管控分歧,才能避免把个别摩擦放大为系统性风险,为地区和平稳定提供更稳定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