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雅安朋友,把电动自行车推进楼充电这事,真的很危险。虽然大家都知道这是个大隐患,但还是有人不听劝,非要在楼道里乱停乱放。这要是出事了,不仅得赔钱,搞不好还要进局子蹲大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如果有人堵住了逃生通道或者安全出口,一般就是给个警告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如果是因为自己不小心引起了火灾,虽然没闹出人命,但照样得拘留十天到十五天,再罚五百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也说了,绝对不能在公共门厅、楼梯间这些地方给电瓶车充电。要是有人违反了规定还死不悔改,消防部门肯定会找上门来。要是这是经营性的单位,就可能面临2000元到10000元的重罚;如果是非经营性的个人,那就是500元到1000元的罚单。 最严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一旦电瓶车起火导致严重后果,那就构成了放火罪。哪怕只是轻微的过失导致他人重伤或者财产损失,也要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要是造成了重大损失甚至有人死亡,那可能就要被判死刑或者无期徒刑了。所以说为了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千万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