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有个女的去菜市场挑鱼,把鱼杀好刮鳞剖肚之后,突然说不要了,转身就走。杀鱼哥手都没空擦,心都凉了半截。鱼都处理干净了,你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呢?杀鱼哥着急了,这鱼卖给谁?他拉住女的要她付钱。那女的脾气暴得很,嗓门老大说买卖你情我愿,谁强迫你买了?还扬言要打起来。这时候警察来了,让女的去医院检查,结果发现她眼眶子青了一片。最后警察判杀鱼哥赔给女的医药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等几千块钱。可那个女的就赔了不到100块钱加工费。 这事儿在网上吵翻了天。有人骂那个女的太过分了,拿人当猴耍。也有人说杀鱼哥太冲动了,买卖不成仁义在啊。确实杀鱼哥这么多年没碰到过这样的人,一急眼就动手了。但从法律上讲确实是打不得人的。 我也觉得挺难受的。一个靠手艺吃饭的人碰上不讲理的顾客多窝心啊?辛辛苦苦干活最后还得白干两个月才能缓过劲儿来。不过警察也在提醒我们有时候坏人确实得靠规则惩罚而不是用拳头解决问题。 大家觉得这女的该买那条鱼吗?还是觉得这一巴掌打得冤不冤?欢迎在评论区聊聊看法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