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分类施策 多措并举夯实电力保供“压舱石”

随着能源结构加快优化升级,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规模持续扩大,电力供应中的占比不断提高。但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波动性,发电时段和电量难以精准匹配需求,给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带来新挑战。基于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说明了我国在完善电力市场机制、推进能源领域改革上的更举措。 从本质上看,新能源大规模接入需要与之相匹配的调节能力。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电源系统中承担“稳定器”“安全阀”的作用:在风光出力充足时,调节电源可低负荷运行或待命,让出空间;在风光出力不足时——能够快速响应、补齐缺口——保障供电连续稳定。容量电价机制的关键,就是为这种“可靠保障能力”建立付费机制,形成投资激励,推动更多调节能力建设。 《通知》提出的措施更强调分类施策。煤电上,各地可结合实际提高容量电价标准,体现其系统中的支撑作用;气电上,可参照煤电建立容量电价机制,鼓励发展更灵活的调节电源;抽水蓄能方面,按弥补平均成本原则制定统一容量电价,稳定收益预期;新型储能方面,建立电网侧独立容量电价机制,结合放电时长、顶峰贡献等因素合理定价,促进产业规范发展。该安排既体现不同电源的技术特性,也与市场化改革方向相衔接。 从改革意义看,完善容量电价机制有助于形成更合理的投资回报。过去,调节电源主要依赖电能量市场收益,难以充分体现其对系统提供的容量价值。建立相对独立的容量电价机制后,调节电源可获得更稳定、可预期的收入,有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调节能力建设,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同时,清晰的价格信号也有助于引导资源优化配置,提升系统运行效率,降低整体成本。 展望未来,随着新能源占比继续提升,对调节能力的需求仍将增长。容量电价机制的完善是重要一步,也需要在实践中动态优化。各地应结合电力系统特点科学制定容量电价标准,在保障合理收益与避免过度补偿之间把握尺度,在推动新能源发展与维护系统安全稳定之间做好平衡。同时,还需与电能量市场、辅助服务等机制协同衔接,推动形成更完善的电力市场体系,为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提供支撑。

作为全球最大清洁能源市场的制度创新,我国容量电价改革既回应电力保供的现实需求,也为完善能源治理体系提供新的抓手。在统筹安全与转型、效率与公平等目标的过程中,这项改革的制度安排有望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能源变革提供重要参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