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读柳宗元写的《种树郭橐驼传》时,我发现了几个让人觉得挺疑惑的地方。 比如,开头那个“种树”到底算不算同义复词?“种树”是像现在说的“栽种树木”一样,是一个动宾结构吗? 一开始觉得这个问题挺简单,但想想其实挺有意思,就像把石子扔到水里,激起一圈圈涟漪。 仔细琢磨下,“驼业种树”里的“业”字,直译就是“以……为业”, 要是“种树”还是动宾结构,主语好像就没了,句子读起来就乱套了。 再看这句:“视驼所种树,或移徙,无不活”, 要是把“所种树”拆开说成“所种之树”,读着就顺了很多; 但“或移徙”却写成“或(所)移徙”, 为什么单单“移徙”要加个“所”字呢? 查了查里面的话,柳宗元挺喜欢用同义复词对举的。 所以大胆猜测一下,“种树”其实就是同义复词, 就是咱们现在说的“种植”,古人习惯把两个动词放在一起用。 这么说的话,“郭橐驼以种植为业”,还有把这篇文章看成《种植大师郭橐驼传》,这两种说法就都有道理了。 当时长安的有钱人既想要好看的观赏树,又想要卖钱的果树。 所以橐驼应该算是园艺全能手,不光是种水果的人,还是搞园林的师傅。 还有个断句的问题,“争迎取养”到底怎么断? 课本上把它拆成“争/迎/取/养”,读着特别别扭。 其实查查《吕氏春秋·论人》里就有“取养”,汉朝以后这个词基本都是求养、供养的意思: 《艺文类聚》里说邻妇去取养那个东西,产量就翻倍了;《太平御览》里说浮在水上就取养它,沉下去就扔掉;《后魏书》说人们取养它们吃;《康熙字典》说临海人养在池塘里。 这么看“取养”就是主动找吃的的意思。 回到原文,“皆争迎取养”要是读成“皆/争迎/取养”,口气就顺了,长安豪富抢着接人、供饭给他吃的情景就出来了。 这就跟史书上说争抢昆仑奴、新罗婢、波斯姬一样热闹。 这么看下来,“争迎取养”怎么断和是什么意思就清楚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