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否定总统借“紧急状态”推行广泛关税路径 白宫改援他法再推临时加征引争议

美国最高法院日前作出一项影响深远的裁决,认定特朗普政府此前推行的全球关税政策缺乏合法依据。九名大法官中有六人投票反对该政策,其中包括三名由特朗普本人提名的保守派大法官。该判决不仅法律层面否定了行政部门的征税权限,也在政治与经济领域引发若干连锁反应。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国家紧急经济权力法》虽授权总统在紧急状态下采取禁运、制裁等措施,但并未明确赋予其单上征收关税的权力。法律中“调节进口”的表述不能被理解为包含征税权。法院强调——按美国宪法规定——征税权属于国会专属权限,总统未经国会授权不得自行对进口商品加征关税。这个解释从根本上否定了行政部门绕开立法程序单方面推出关税政策的做法。判决的直接后果之一是财政压力。官方统计显示,特朗普政府通过该政策征收的关税总额约1300亿美元。这些费用由美国进口商缴纳,并通过价格传导转嫁给国内消费者。法院裁定后,这笔款项需要退还,但退款机制复杂,涉及大量进口商及终端消费者,执行预计将耗时较长。更棘手的是,这笔资金已被纳入联邦财政预算并完成支出,退款可能在短期内形成财政缺口,迫使政府寻找新的收入来源或压缩开支。外交层面的影响同样显著。过去数年,多国在关税压力下与美国签署贸易协议或作出让步。如今最高法院认定涉及的关税政策违法,这些协议的法律基础随之受到质疑。部分国家可能据此在美国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相关协议无效,或推动重新谈判条款。此外,美国以关税作为谈判手段的威慑力将明显下降,未来在国际贸易博弈中的筹码也将减少。面对司法受挫,特朗普政府随即调整做法。白宫在判决后数小时内发表声明,称将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对全球商品加征10%的临时关税,期限150天。该条款授权总统在出现“国际支付问题”时采取附加费或进口限制措施。特朗普政府以长期贸易逆差为由,认为美国面临国际收支失衡,因此有权实施新的关税安排。然而,这一路径的法律依据同样存在争议。既然最高法院已明确“调节进口”不等同于征税权,《贸易法第122条》所称“附加费”是否可以覆盖关税,也仍有讨论空间。法律界人士指出,如有利益相关方提起诉讼,案件可能再次进入漫长的司法程序。但从时间维度看,即便最终被判违法,诉讼过程也可能持续一年以上,足以让政府完成新一轮关税征收。这场法律与政治的拉锯,实质折射出美国权力制衡机制的运行状态。目前共和党同时掌控行政与立法部门,国会对总统政策的约束作用有所减弱。若国会由反对党主导,可通过立法明确限制总统以国家安全等理由扩张行政权,或规定重大关税政策必须经国会批准。但在现有政治格局下,行政部门仍有较大操作空间,可能通过更换法律依据来延续政策执行。

这场围绕关税的宪法争议,已超出贸易政策本身,更像是对美国制度纠错能力的一次检验;当行政权扩张遭遇司法约束、全球经济规则面临单边主义冲击时,外界更需要关注其背后的制度信号:现代治理离不开权力制衡作为底线与框架,这对处于改革与调整阶段的各国同样具有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