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核算改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这么说吧,要是一开始把股权投资当金融工具来算,后来又追加投资,达到了能对对方有重大影响的程度,这时候就得改成用权益法去核算长期股权投资了。 具体咋操作呢?先得算个新的初始成本,把原投资的公允价值和这次新投的钱加一块儿就行。 要是原来的那笔投资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并且变动就直接进了当期损益的那种(也就是交易性金融资产),那这差额就得算进投资收益里。像借“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原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贷“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也可能是借方),再加上银行存款这类支付的代价,最后看差额到底是多少,或者还有倒过来的情况,差额进投资收益或者倒过来处理。 要是原来的投资是按公允价值计量的,而且变动是进其他综合收益里的那种(就是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理就稍微复杂点。这时候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还有之前在其他综合收益里的累积变动都得转到留存收益里去。具体做法是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同样是原公允价值加新增投资这一套,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这些,再加上支付的银行存款。然后就是把差额的10%放进盈余公积,剩下的90%放到利润分配里面的未分配利润里去。 最后还要把之前记在其他综合收益里的累积变动给转出来。还是按刚才那个比例转:10%进盈余公积,90%进未分配利润。 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来说,因为变动直接进当期损益了,所以不用管别的综合收益结转的事儿。只要把前面那些步骤都走完,就能顺顺当当地把金融资产核算改成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