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虚拟货币及其衍生业务部分地区和网络空间仍以多种形态“变相”活跃,叠加跨境平台隐蔽性强、传播链条长等特点,给金融安全与社会治理带来持续压力;因此,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更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有关风险的通知》,从法律属性、业务边界、跨境服务、风险处置诸上进一步划定红线,表达出对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零容忍”、对风险隐患“早识别、早处置”的鲜明信号。 一是问题指向更为清晰。通知强调,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以虚拟货币为标的或媒介开展的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等相关业务,可能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一律严格禁止并依法取缔。同时,未经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未经批准,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上述表述,既明确市场预期,也为执法处置提供了更直接的依据。 二是风险形成有其现实原因。从金融属性看,虚拟货币价格波动剧烈,易被投机资金利用,形成“杠杆化—踩踏式”风险传导;从交易结构看,部分平台通过“场外撮合”“币币交易”“合约杠杆”等方式放大风险敞口,普通参与者难以识别;从违法犯罪链条看,虚拟货币匿名性、跨境流转便利等特征,易被用于洗钱、诈骗、传销以及非法集资等,诱发群体性损失;从监管环境看,跨境平台通过服务器部署、支付通道和代理推广等方式规避监管,造成取证难、处置难。通知强调跨境服务禁令与境外发行限制,正是针对这些“穿透式”风险源头作出的制度回应。 三是影响层面呈现多维度外溢。对金融体系而言,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往往与非法集资、资金盘等交织,一旦爆雷会引发连锁反应,冲击社会信用与金融秩序;对实体经济而言,持续整治“挖矿”活动有助于遏制资源消耗与无序扩张,推动要素向高质量发展领域配置;对公众权益而言,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非法属性,能够降低误导性宣传对投资者的“认知偏差”,减少以“稳赚不赔”“高收益理财”等话术包装的陷阱;对国家安全与跨境资金管理而言,强化对境外服务与稳定币发行的约束,有助于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以及由此衍生的监管套利与风险外溢。 四是对策部署突出依法从严与综合治理并重。通知提出坚决依法取缔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强调境外机构不得非法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并要求持续整治“挖矿”。同时,明确依法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的诈骗、洗钱、非法经营、传销、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以及以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等为噱头的违法犯罪活动。可以预期,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强化协同联动,围绕资金流、信息流、技术链条与推广渠道实施穿透监管与联合惩戒,压缩违法活动生存空间;同时加强风险提示与投资者教育,推动形成“监管—执法—司法—行业治理—社会共治”的闭环。 五是前景判断更强调“守底线”与“促规范”合力推进。随着监管规则持续完善与执法力度加大,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在境内的活动空间将进一步收窄,跨境平台向境内渗透的灰色通道也将受到更强约束。市场层面,投机炒作的“概念驱动”将更难形成规模,相关从业机构需要回归合法合规的金融与科技服务边界。社会层面,打击与治理并行有望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提升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识别能力。总体看,此次联合发文既是对阶段性风险的集中回应,也表明了在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对金融安全底线的坚定守护。
此次政策组合拳既补齐了既有监管短板,也再次宣示了数字经济时代的金融安全观。在技术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动态平衡中,我国正逐步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未来需持续关注跨境监管协作、技术溯源能力建设等深层次议题,为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