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校协同护学岗机制的问题啊,真得好好梳理梳理了。最近有新闻说,一些地方设立的护学岗有点跑偏了。有些学校啊,把家长的自愿参与变成了强制摊派,甚至给那些有特殊情况的家庭施加压力。这也太让人操心了吧! 我们都知道,设立护学岗本来是为了给学校周边的安全保障加一道防线的。公安部、教育部还有其他部门也多次发文强调要完善这个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校园周边治安和交通秩序维护中来。可是呢,现实执行起来却总是有些落差。 我觉得这个问题有几个方面原因。第一个原因是责任主体不清楚。校园周边的公共安全管理主要责任在公安机关这些部门,学校负责校内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也有自己的责任,但具体到公共治安执勤上就没那么直接了。当学校因为人力有限或者考核压力大时,就会把更多的职责转移给家长。这样一来就容易导致权责错位,自愿参与变成了被迫参与。 第二个原因是考核评价体系不够科学。有些地方把“覆盖率”、“家长参与度”这些指标简单化地纳入学校考评体系。为了达标,学校不得不动员家委会或者班主任去搞定家长。这样一来就容易形式主义化了,学校只关注表面上的参与形式,忽略了实际效果。 第三个原因是缺乏专业化培训和保障机制。维护交通秩序和应对突发事件需要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啊!如果只是让家长们站在那里执勤而不提供必要的培训、风险告知还有保障措施,怎么能保证效果呢?这样不仅可能给志愿者自身带来风险,也会打击家长们长期参与的积极性。 针对这些问题,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的储朝晖研究员还有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余雅风教授都提出了一些看法。他们觉得学校应该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不能把校门外的公共安全治理全部推给家长。比如余雅风教授就强调任何志愿活动都要坚守自愿原则。她建议把护学岗参与情况和评优直接挂钩的不合理考核项剥离掉。 我觉得家长们也不抵触参与学校公共事务啊!王女士就说过:“如果交通确实复杂,学校力量不足,我们愿意在有能力、有时间的情况下帮忙。反感的是‘一刀切’和形式化的要求。”李先生也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评估是否需要护学岗,并不是所有学校门口都需要固定岗哨。 其实现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探索更可持续的模式了。比如有的城市由街道社区牵头整合辖区内的退休民警、党员干部、热心居民组成统一的“校园安全守护志愿者”队伍。经过培训后他们协助交警执勤。学校负责对接需求和引导学生配合。 这么看来啊,“双减”政策落地后如何厘清家校社协同育人边界提升教育治理精细化水平还是挺重要的课题。关键是要回归“志愿”和“安全”的本义啊!这需要管理部门摒弃简单化考核思维,学校坚守教育主体定位,社区及专业部门承担起公共安全主责。 只有各方权责清晰、协同到位、保障有力才能构建起自愿参与、专业有效、可持续的校园周边安全共同体嘛!让我们一起努力守护每一个孩子上学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