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书是不是每年都要签一遍?这个问题其实是有很多人关心的,毕竟牵扯到大家的安全问题。 法律上确实没有强制要求每年必须签一次责任书。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只要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人,并且有监督考核,就没问题了。住建部在《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管理规定》里面也只是提到企业要和项目负责人签责任书,并没有限定时间。 那为什么大家都觉得每年签一次才是常规操作呢?主要是因为这样方便做年度考核,跟公司的目标、绩效还有奖惩挂钩得更紧密。另外,人员、工艺、风险还有法规每年都在变,每年重签可以把这些变化同步更新进去。安监或者住建部的人去检查的时候,也习惯了看到企业一年一签的全员覆盖情况,如果没签的话就容易被认定责任没落实到位。 对于建筑施工项目来说,很多项目周期都比较长,常常会跨年,所以建议项目总责任书和年度分解责任书一起签。公司层面最好在每年一季度完成全员签订,覆盖到公司、部门、班组还有岗位。项目开工的时候先把项目总责任书签了,到了年初再补充签一次年度责任书,明确当年的目标和奖惩措施。如果人员变动或者工艺调整了,要在10天内补签或者改签,不能中断责任链。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也可以灵活处理:短期的项目可以按周期一签到底;长期稳定岗位的话最长可以两年签一次;高危工序或者分包的地方可以半年一签。总之必须要做到全员覆盖、签字确认、明确周期、可考核和有档案才行。 所以对于建筑施工来说,最稳妥的做法就是企业每年一季度完成全员签订覆盖到各层岗位;项目开工签项目总责任书之后每年初补签年度责任书;人员变动或者工艺调整时10日内补签或改签;无论如何都必须确保合规底线是大家必须注意的重点。 但是短期项目如果是6个月以内的话可以按项目周期一签到底;长期稳定岗位如总部管理最长可以两年一签但每年都要考核记录;高危工序或分包可半年一签强化责任才行。 特别声明一下:以上信息都是取材于网络仅供参考和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