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两单位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称号 全市累计创建示范单位达10个

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是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的重要途径,也是城市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城市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加速的背景下,如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公共服务、基层治理和育人体系,成为许多大中城市的现实课题。教育系统和高校人群密集、覆盖面广,既是价值引领的重要阵地,也是推动青少年群体增进认同、涵养共同体理念的关键环节。 此次国家民委命名工作延续了自2012年以来的制度化安排。第十二批488个示范对象涵盖市县乡镇、社区、机关、企业、学校等多个层级和领域,体现出创建工作的多维布局。西安两家单位入选,既得益于地方持续推进创建工作、注重制度建设与项目化落实,也与教育系统和高校在课程体系、学生工作、校园文化诸上的组织优势密切有关。通过将共同体理念融入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和实践活动,能够实现从"活动式推进"向"体系化融入"的转变。 示范命名的意义于树立标杆、强化引领,推动更多部门和单位对标提升,形成良性循环。对西安而言,教育部门入选意味着在区域教育治理层面形成可复制的制度经验,有利于在资源配置、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等上继续凝聚共识。高校学生工作部门入选,则体现出高校在立德树人、思想政治教育中的综合效能,有助于将民族团结进步理念更深层次地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更重要的是,在青年群体中夯实共同体意识,能够产生长期而稳定的社会效应,为城市发展营造团结和谐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相关单位需要在常态化、制度化、可评估上下功夫,推动经验从"点上亮"走向"面上强"。一是把共同体意识融入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主渠道,推动课程、实践、管理协同发力,形成可持续的育人体系。二是强化基层治理与公共服务的协同联动,结合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多元场景,打造面向群众、可参与、可持续的交流交融平台。三是完善考核评估机制,注重以事实、数据和群众感受检验创建成效,防止形式化。四是注重经验总结与传播推广,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案例成果和活动品牌,提升示范引领的辐射效应。 当前示范创建工作更加注重系统集成与高质量发展。随着城市更新、产业升级持续推进,西安在教育、社区、企事业单位等领域仍有持续拓展创建成果的空间。以此次两家单位入选为契机,西安有望进一步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城市治理、公共服务供给结合起来,推动从"示范单位数量增长"向"示范效应质量跃升"转变。截至目前,西安全市已累计创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0个,相关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民族团结是社会稳定和发展进步的重要基础。西安市莲湖区教育局和西北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的获评,既是对过往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激励。这些示范单位应当继续发挥引领作用,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内涵。同时,全市各地各单位也应以此为契机,更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事业中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