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也真是让人唏嘘,吴冰原本可是大家眼里的体育明星呢。在我印象中,她年轻时在赛场上拼得有多起劲啊,拿了好多冠军,大家都觉得她前途无量。谁能想到后来她会变成这样呢?为了钱,她做出了那种让所有人都不齿的事情。 她不光是退出赛场了,连自己的名声也不要了。以前好歹还能靠自己的影响力干点正事,现在可好,整天脑子里就想着怎么捞钱。为了多赚钱、多铺路,她甚至把婚姻当成了工具来用。1987年的时候,她就和一个来中国学武术的美国人丹·密茨结了婚,就是为了拿那张绿卡。 更让人惊讶的是,她居然还没和丹·密茨办离婚手续呢,就转头跟国内的一个叫肖文阁的投资者又扯证了。这简直就是重婚啊,而且还玩得挺明白。一边靠着外国老公拿国外的资源,一边又用国内老公在国内发展。她这种两边讨好的做法,说白了就是想从中捞油水。 靠着这两个人的关系网,她在1993年和他们一起成立了DMG娱乐传媒集团。一开始也就是接接街头的小活,后来慢慢攒钱开始涉足影视圈。《建国大业》《暮光之城》这些作品她都参与过,《钢铁侠3》在中国的项目里她也分了一杯羹。表面上看着她风光得很,还跑到戛纳电影节上露面了,大家都以为她是中国第一个成功打进好莱坞的女制片人呢。 但谁能想到这都是假的呢?她实际上就是个大骗子!利用自己的名气和资源到处忽悠人投资。说什么有电影项目和海外计划的机会,承诺给大家高额回报,结果全是骗人的圈套!好多老百姓把一辈子的积蓄都投进去了,结果血本无归啊! 算下来这笔账可不小,她光是骗国家的钱就高达44亿!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因为她倾家荡产、背负债务甚至无家可归。而她呢?拿着骗来的钱在国外过着奢侈无比的生活! 到了事情败露的时候她早就跑了。拿着那张绿卡去了美国躲起来,就想着利用这个身份来逃避法律制裁。我真的搞不懂她当时怎么想的?难道她以为跑到国外就能把所有的烂账都撇清吗? 仔细想想吴冰的堕落真的让人痛心疾首啊!一个曾经的体育冠军怎么就成了人人唾弃的败类?她失去的不是什么实力而是做人的底线和原则啊!为了钱她什么都能做出来:背叛婚姻、触犯法律、伤害同胞……简直是把自己的荣耀和尊严都给丢尽了! 体育界的冠军称号本来是一种荣耀也是一种责任啊!可她却把它当成了赚钱的工具!我估计她就算在国外能短暂地躲避风头心里也是不安的吧?那种良心的谴责怕是一辈子都甩不掉的!跟那些一辈子坚守本心的运动员比起来她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让人不齿了! 这段经历也算是给我们所有人敲了个警钟:不管你取得过多少荣誉和光辉时刻一旦失去了做人的底线开始贪婪最终只会失去一切名声甚至连立足之地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