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广州市部分住宅小区业主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公共收益分红。
这笔来自小区公共区域经营所得的资金,经业主大会表决后按户发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位于番禺区大石街道的富丽居小区,于元旦当日向全体业主发放分红款项,近500户家庭每户获得600元,总金额近30万元。
据该小区业委会介绍,这已是小区自2021年以来第三次向业主分红。
同期,番禺区桥南街道的奥园养生广场亦启动分红程序,以抵扣1.5个月物业管理费的形式,向业主返还公共收益约100万元。
所谓公共收益,是指利用小区共有部分产生的经营性收入,主要包括地面停车场租金、电梯及公共区域广告位收入、快递柜场地使用费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但长期以来,由于业主组织缺位或信息不透明,公共收益的归属与使用往往处于模糊地带。
富丽居小区的分红实践,源于一场持续数年的社区治理变革。
2019年8月,该小区业委会正式成立。
次年,业委会通过法律途径更换原物业服务企业,并成功追回被占用的公共收益逾16万元。
此后,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定期向业主公开,资金使用方案须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2025年7月,在属地街道和居委会协助下,该小区召开业主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共收益分配方案,为此次分红奠定了程序基础。
业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发放的30万元仅为公共收益的一部分,更大比例的资金将用于小区公共设施改造和应急维修,以持续改善居住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业委会的规范运作并非一帆风顺。
奥园养生广场业委会自2018年选举产生后,曾遭遇多方阻挠,历经数次诉讼,直至2024年8月方才完成备案登记。
这一曲折历程,折射出当前业主自治组织在实际运行中面临的现实困境。
近年来,广州市多个小区在业委会主导下,积极探索公共收益的规范管理与合理使用。
黄埔区越秀岭南雅筑、番禺区庄士映蝶蓝湾二期、荔湾区裕兴苑、天河区骏景花园、海珠区珠江帝景苑等小区,均已开展分红或将结余资金投入小区改造。
这一趋势表明,业主权利意识正在增强,社区自治能力逐步提升。
业内人士指出,公共收益分红的背后,是业主委员会从"形同虚设"走向"实质运作"的转变。
一个健全有效的业委会,不仅能够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更能在物业服务监督、公共事务协商、邻里矛盾调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
公共收益分配之所以引人关注,不在于“分了多少”,而在于“钱怎么来的、由谁决定、怎么花得更值”。
把公共收益管好用好,本质上是把小区公共资源的产权边界、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落到实处。
只有坚持依法治理、公开透明、协商共治,才能让每一笔公共收益既经得起账目核对,也经得起居民评判,最终转化为更安全、更宜居、更有温度的社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