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公司赔偿乘客七万余元的案子给通报了,这事儿把大家对公共出行安全的关注度给拉满了

最近啊,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就把一起公交公司赔偿乘客七万余元的案子给通报了,这事儿把大家对公共出行安全的关注度给拉满了。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叫赵某的乘客在前门刷卡准备扫码的时候,司机把车后门一关,两秒钟都不到就直接一脚油门冲了出去。赵某这时候还没站稳呢,惯性一带他就没抓稳扶手,往后踉跄了几步,直接摔骨折了,光是医药费就花了四万多块。从他上车到摔着,全程才七秒钟。后来赵某就把公交公司给告了,索赔九万多块。 法院审理的时候就说了,这事儿的争议焦点就在责任怎么划分。按照《民法典》规定,司机必须得把人安全送到目的地,要是乘客受伤了除非他是故意的或者自己有重大过失或者身体有病,否则就得赔。这次这个司机明显是在乘客还没站稳的时候就急着开车了,这明显没尽到责任,所以法院判公交公司赔80%。那20%嘛,就是因为赵某自己当时手里正忙着弄手机没抓扶手,也没尽到注意义务。 虽说这七万多块钱不算多吧,但这事儿给行业提了个醒。公交公司以后开车可得小心点了,营运效率不能压在安全头上。以后司机开车前必须先看清楚人有没有站好坐好才行。大家平时坐车的时候也长点心眼儿吧,出门在外安全第一。 为了防止这种事再发生呢?公交公司得加强培训啊,把“起步前确认”这个操作变成死规矩给考核上。还可以在车上装语音提示系统,关门后多喊几句“请站稳扶好”。技术方面也可以改改设计嘛,比如在门口多弄几个方便抓的扶手。 现在城市交通越来越发达了嘛,大家都坐公交地铁多方便啊。法律机关判了这种典型的案子挺好的,能给大家立个规矩。以后大家坐车的时候都自觉点抓牢扶手别分心。只有承运方和乘客都把安全当回事儿了,咱们的出行环境才能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