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惠法院以释法明理促邻里纠纷一小时化解:从冲突对抗到当场和解

一起看似普通的邻里纠纷近日在德惠市人民法院得到解决。王某与李某因树木修剪问题发生争执,李某一时失控殴打王某致其受伤。派出所作出行政处罚后,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多次未果,最终对簿公堂。 承办法官姜成龙发现这个案子有其特殊性:事实清楚但矛盾尖锐,当事人是长期邻居。简单判决虽能解决法律问题,却可能加深邻里隔阂。数据显示,基层法院每年受理的民事纠纷中近30%涉及邻里关系,不少案件因处理不当反而激化了矛盾。 针对该情况,法院创新采用"三步调解法":先阐明法律规定和侵权责任,再以邻里情谊感化当事人,最后通过计算诉讼成本引导双方权衡利弊。这种做法表明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在近一小时的调解中,法官捕捉到了双方情绪的转折点。当谈及"同村居住、世代为邻"时,当事人态度明显缓和;在计算诉讼时间和经济成本后,双方更愿意选择和解。最终李某当场履行赔偿,王某放弃其他诉求,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个案例反映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挑战:随着农村社会结构变化,传统邻里关系面临重构,小事容易酿成大纠纷。德惠法院的做法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可行方案。该院近年来通过类似调解方式化解纠纷1200余件,调解成功率保持在85%以上。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说明,人民法院的职责不仅是依法判决,更要通过创新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德惠法院的"三步调解法"将法律规范、人伦情感和理性分析有机结合,既坚守了法治底线,又维护了社会和谐。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时代,这种调解创新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值得在更广泛的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