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起,上海将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逾期不缴款也给滞纳金

从今天3月13日开始,上海把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通违法逾期不缴款也给纳入滞纳金范围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违法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15天内没交钱,从第16天起就得按罚款数额的3%每天加钱。这招加的钱最多也就是罚款本金。不过大家不用担心,3月13日之前开的罚单就不算在内了。这次交警开出的处罚决定书上印得很清楚,现场民警也都给违法人讲解过,好让他们赶紧把钱交了。 浦东那边的交警在东明路拦下了个没戴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直接开了张30元的罚单,还特地提醒人家这个新规。以这张罚单为例,要是当事人拖到3月29日还不交钱,那就要天天给这30元算利息了,每天加0.9元,一直加到60元为止。 市公安局交管总队的吴皓大队长说,罚单一般是交警现场开或者是窗口民警开的。大家用手机扫一下决定书上的二维码就能在线缴钱。 黄浦区下午在西藏中路福州路也抓了个闯红灯的非机动车主,扣了50元钱。杨俊警长当时也告诉违法人,15天内不交就每天按3%算滞纳金。 杨俊警长还强调处罚不是为了罚钱而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以后上海还要按不同区域特点来整治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问题,比如针对学校、商圈还有外卖骑手这些重点群体开展专门的宣传教育。 警方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让大家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营造一个文明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