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集中发布15起毁林毁草典型案例 以“零容忍”加强林草资源法治保护

问题——林草资源保护仍面临“逐利性破坏”风险。 近年来——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内蒙古林草资源修复和保护成效逐步显现,但个别地区仍有盗伐滥伐、毁草开垦、非法占用林地草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一些不法分子钻监管空子或抱有侥幸心理,为牟利实施破坏行为,侵蚀生态建设成果,损害公共利益。 原因——利益驱动叠加法治意识薄弱,导致对违法成本判断失真。 从通报的典型案件看,涉及的违法犯罪多呈现“快速变现、隐蔽作案、链条化处置”等特点。以孙某某盗伐林木案为例,2025年2月,被告人孙某某他人林地内盗伐杨树,并当场粉碎装车出售。经认定,其在两处林地盗伐杨树共591株,立木蓄积合计31.32立方米。此类行为背后主要有三上原因:一是对林木价值和生态功能认识不足,把“砍树卖木”误判为低风险获利;二是法治观念淡薄,对刑事追责缺乏敬畏;三是个别人员有前科或不良行为史,更容易短期利益诱惑下越过底线。不容忽视的是,孙某某此前曾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反映出对部分重点人员仍需加强教育矫治和风险管控。 影响——既危及生态安全,也扰乱资源管理秩序与基层治理。 毁林毁草会造成森林覆盖下降、土壤退化、生物多样性受损,并可能引发风沙加剧、水源涵养能力下降等连锁反应,抬高生态修复成本、加大治理压力。同时,盗伐滥伐扰乱采伐、运输、经营等管理秩序,挤压合法经营空间,影响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削弱生态保护政策执行效果。对内蒙古而言,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林草资源一旦遭持续破坏,影响将不止于一地,关系区域生态安全格局稳定。 对策——以“集中整治+典型引路+依法严惩”形成常态治理闭环。 通报显示,2025年内蒙古开展毁林毁草违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全区政法部门依法严惩相关犯罪,新增毁林毁草刑事案件同比下降73.1%,专项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为继续扩大震慑,主管部门即日起集中发布15起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以案示警,推动形成“林草资源不可侵犯”的社会共识。 在司法层面,孙某某盗伐林木案一审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与其原犯故意伤害罪所判刑罚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体现对生态资源犯罪从严打击、对再犯从重评价的司法导向。 从治理实践看,下一步可在三上持续发力:一是强化源头防控,健全林地草地日常巡护、重点区域布控和线索快速移交机制,压缩违法空间;二是加强全链条打击,对“盗伐—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等环节依法追查,提高违法成本;三是加强法治宣传与公众参与,推动村规民约和护林护草责任落实,形成群防群治合力。 前景——以法治护航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治理成效有望进一步巩固。 集中发布典型案例,既有助于固化专项整治成效,也推动生态治理从阶段性行动走向常态治理。随着惩治力度持续加大、执法司法协同更加紧密、社会监督参与更广,毁林毁草违法犯罪有望进一步减少。通过公开透明的案例释法,也将促使公众更清楚认识林草资源价值、生态红线和法律后果,为内蒙古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内蒙古的生态逆转来之不易。这些典型案例既是法治教育的案例,也是生态保护的警示:每一棵树都应得到司法守护,每一次破坏都必须付出代价。守住绿水青山,既要法治持续发力,也要社会共同参与,把“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愿破坏”变成日常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