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行业突然就火起来了,可演员们的权益问题也跟着冒了出来。短剧那种“短、平、快”的特点确实厉害,一下子成了数字内容产业里的大热门。不过行业发展得这么快,很多在一线干活的人合法权益反而被忽视了,这说明整个产业链后面的环节管理还不够规范。记者采访发现,不少演员在拍短剧时拿到钱的时间总是一拖再拖,有时候甚至直接拿不到钱。 演员杨梅梅就遇到了这种事,她拍的一部剧杀青都大半年了,片酬还是没结清。而且她跟制作方压根就没签过书面合同,就是口头上答应一下就开始干活了。这种先干了再看情况给不给钱的模式,在很多短剧圈里都挺常见的。杨梅梅说因为是熟人关系,又怕以后不好合作,催钱的时候总是硬着头皮上。 其实就算签了合同也不一定保险。林悦拿着写得清清楚楚的《演员演出合同》,片子拍完半年了也没拿到钱。更离谱的是对方还让她签个假的免责声明才能给钱。好在林悦在专业律师的帮忙下拒绝了这种无理要求,最后还是把钱要回来了。 制片人耿雪分析说,短剧行业太着急产出了,钱周转得也快,导致劳务保障和合同管理跟不上趟。普通演员在里面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很容易受欺负。 针对这些纠纷,法院也在帮忙定规矩了。最近通州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个挺典型的案子:演员跟公司没签纸质合同,全是在微信上说的片酬。拍完戏后公司以“没配合配音”为由少给钱。法院判下来认为微信聊天记录也算证据。按照《民法典》规定只要双方达成了一致就行,这个案子里微信记录就够证明双方约定了多少劳务费。 法院还说了一句很关键的话:那些配音、补拍这些额外工作如果没事先说好不是演员必须干的活儿。制作方要是要演员干这些得提前说清楚不能事后扣钱。这个案子被告拿不出证据证明之前说了配音的事也没什么行业惯例支持他扣钱。 最后法院判决让公司把剩下的劳务费给演员了这个判决经过二审维持下来现在已经生效了。 主审法官说这个案子明确告诉大家电子证据现在管用了也提醒大家以后不管是当面说还是发微信都得把权责划清楚。口头约定能成合同但签个详细点的书面合同更能防纠纷。 短剧这股风带来了很多好处也给了很多人机会但要是想好好发展就得把规矩立起来得把权益保护好不能一直靠口头约定和事后扯皮来搞。这就需要大家都自律企业自觉法律也得跟上社会监督也不能少只有这样这股文化风潮才能一直走下去走得稳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