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消费”

10岁的李想在语音直播间里一句“谢谢兄弟”,让他找到了认同感,随即开始疯狂充值。短短两天,他就挥霍掉了近2万元。家长发现后,这笔钱早已不知所踪,只剩下一个难以举证的维权难题:“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消费”。李想之所以能轻易充值成功,全因平台收款时把钱给放进了账户,却没让他出示身份证或其他证明自己未成年的证件。这种情况下,家长要拿回这笔钱就变得异常艰难。 大多数平台在用户服务协议中都明确规定了“不得使用”、“禁止”等字眼来约束未成年人使用充值服务,甚至还要求必须在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操作。不过,这也只是给平台自己免责找的漂亮话而已。只要消费者把钱给打进去了,平台才不管对方是不是未成年人呢?为了验证这一点,记者用成人身份在7款语音社交软件上进行了1元至6元的小额充值测试,结果无一例外全都“轻松过关”。 平台规定必须由家长提供证据来证明是未成年人消费的规则看似合理合法,但实际上却把责任转嫁给了未成年人身上。最高人民法院3月18日发布的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中就指出,在网络权益保护方面要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作为处理案件的核心原则。这个指引还给网络充值和直播打赏的效力判断及处理办法提供了法律依据。如果平台把未成年人当成了“打劫”的对象,那势必会给他们的成长之路埋下不少隐患。 面对未成年人巨额充值打赏的纠纷频发且金额居高不下的现实情况,平台不能再“双标”了。他们不能既在收钱时不设防(只要钱到位就行),又在退款时让家长举证难(必须拿出未成年人消费的证据)。法律有漏洞和技术不完善并不是拒绝退款的理由。家长要想拿回孩子花出去的2万元确实不容易,但平台不能推卸责任。这次新闻中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新指引就是一个信号:无论是家长还是平台都应该把未成年人的权益放在首位而不是利字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