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伙儿也别光看着,社会共治才是王道

说到博山区这个春节要彻底禁放烟花爆竹,咱们就得先说说为啥这么严格。大过年的放个烟花挺热闹,可那背后的火灾、伤人、噪音还有雾霾也让人头疼。这次新政就是把“安全”和“环保”看得比啥都重,不光是怕出事,也是为了护住蓝天。具体这四至范围怎么算?咱就看看这张图:北边到北山路,西边到西过境路,南边到南过境路(这里面还包括青龙山站点方圆1公里),东边绕到张博路—珑山路—东外环—荆山中路—五岭路—执信路—文姜路(窑广段)—石碳坞西路,这一圈内的地儿全年都不许放。除了这些禁区,剩下的地方还能在除夕、初一、初五、十五这几天点个火,其他时间谁也不许动。像重要仓库、军事设施周围加油站、油库这些易燃易爆的地方;还有高压线、变电所这些输变电设施;车站、高速路隧道、机关学校医院这些公共场所;还有多层楼顶、阳台窗台、林地绿地这些地方都绝对禁燃。 再说些特殊情况,比如碰上重污染天气要应急响应了,或者中考高考的时候,甚至是国家公祭日这些特殊日子,全区都得“全域锁放”,不仅不许放鞭炮,焰火晚会也绝对禁止。 在生产销售这块儿也是“零容忍”,博山区全面叫停生产和制作烟花爆竹,禁区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能卖货。一旦有人违规买卖、储存或者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这些部门都会依法顶格处罚,要是构成犯罪那就得追究刑事责任。 大家伙儿也别光看着,社会共治才是王道。各单位和居委会、村委会都得配合好。老百姓要是发现有人偷偷放或者卖炮仗,除了可以上前劝阻或者制止外,还能直接拨打110举报。只要提供的线索有效,公安机关会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还会给奖励。 至于法律后果嘛,谁要是违反通告规定,公安机关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来处罚;要是严重到犯罪了,那就得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通告从发出来那天就开始施行,有效期是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