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女童在超市被猥亵,检察官说:我是被诬陷的,还反咬一口说小花有偷窃习惯。

北京检察日报社旗下的“方圆”公众号日前发布了一篇办案手记,详细讲述了河南省新郑市检察院政治部的负责人赛艳如何通过关键细节,把一起8岁女童被猥亵的案子给破了。这个小女孩叫小花,案发前刚满8岁,她在父母的陪同下去附近一家烟酒小超市买零食时遭遇了侵害。店主张豪坚称自己是被诬陷的,还反咬一口说小花有偷窃习惯。 DNA鉴定结果显示送检的检材中没有提取到张豪的生物痕迹。更让人心疼的是,由于没有目击证人也没有直接物证,加上嫌疑人拒不认罪(即所谓的“零口供”),检察官只能通过其他方式寻找突破口。好在当时超市外面的公共监控留下了清晰的画面:小花刚进店时脚步轻快、蹦蹦跳跳的状态和后来惊慌失措跑出来的样子反差很大。这让检察官有了初步判断——这肯定不是正常购物结束的样子。 为了不再次伤害小花,检察机关没有让她直接参与后续的办案过程。他们调取了公安机关第一次制作笔录时的同步录音录像。视频里的小花虽然眼里满是怯生生的恐惧,但把事情经过说得条理清晰:她一进店就被拉到了楼上的卫生间。检察官听完后提出建议:请小花的妈妈问问孩子张豪家二楼有什么陈设。小花很快回复道:有一张床、一个棕色的床头柜、墙角有一个蓝色塑料盆和一把红色椅子。 这些细节描述太具体了,检察官觉得不大可能是凭空捏造的。于是他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公安机关进行二次勘查。二次勘查结果出来后发现:二楼的单人床、棕色木质床头柜还有卫生间墙角带磕碰痕迹的蓝色塑料盆都跟小花说的一模一样。这些照片就像一块块拼图,让整个证据链变得完整起来。 庭审那天张豪还是死不认罪。检察官把现场勘查的照片拿出来质问他:一个8岁孩子怎么能精准说出你家卧室床的样式和颜色?还有那个蓝色塑料盆,如果她没进过你家卫生间怎么知道的?一连串的发问让张豪瞬间慌了神。他之前的镇定自若全没了,只剩下掩饰不住的慌乱与无措。 检察官继续向法庭陈述:小花的陈述细节具体且前后一致,再加上现场勘查照片相互印证,可信度非常高。反观被告人的供述根本没依据。结合监控中小花进出超市时巨大的反差变化足以认定他确实猥亵了小花。 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指控意见,依法以猥亵儿童罪判处张豪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事情还没结束,检察院拍了段张豪接受法律制裁的视频交给心理咨询师去看小花。几天后咨询师带回好消息:小花看完视频后露出了释然的笑容,拉着咨询师的手说坏人终于被抓走了我再也不怕了。这篇文章由姜雨璐编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