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罗湖口岸截获旅客夹带濒危沉香木手串23条 口岸监管再释严打信号

日前,深圳罗湖海关在入境旅客监管过程中查获一起非法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制品案件,涉案物品为瑞香科沉香属木材制品23条,引发社会各界对口岸生物安全防线建设的广泛关注。

据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当事旅客为一名年约六旬的男性,在进入海关监管区域时未按规定进行任何申报。

监管关员通过X光机检查发现其随身行李影像存在异常特征,遂依法实施开箱查验。

经仔细检查,关员从该旅客行李中搜出木制手串24条。

为准确判定物品属性,海关将相关样品送至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专业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24条手串中有23条为瑞香科沉香属木材制品,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所列管控物种。

从案件发生背景分析,沉香木作为传统名贵药材和工艺品原料,在国际市场长期存在较高经济价值,这成为部分人员铤而走险的诱因。

然而,由于过度采伐和栖息地破坏,野生沉香资源已面临严重威胁,国际社会早已将其纳入重点保护范畴。

我国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缔约国,严格履行国际义务,通过立法手段建立起完善的进出境监管体系。

当前部分旅客法律意识淡薄,对相关禁止性规定缺乏了解,误认为少量携带无碍。

实际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除依法取得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许可证明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国境。

违反者不仅面临物品没收、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后果十分严重。

海关部门作为国门生物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持续强化技术装备应用和执法队伍建设。

通过升级智能查验系统、加强风险分析研判、深化国际执法合作等措施,不断提升濒危物种及其制品的查缉能力。

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全国海关查获的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案件呈现多样化、隐蔽化趋势,象牙制品、穿山甲鳞片、红珊瑚、沉香木等珍稀物种制品屡有发现,凸显口岸监管任务的艰巨性。

专家指出,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资源关系到全球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维护,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旅客在出入境前应主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自觉抵制购买和携带濒危物种制品。

文化传承与生态保护并不矛盾,通过人工培育和合法贸易渠道,完全可以满足正当需求。

此案再次印证"国门安全无小事"的深刻内涵。

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格局中,中国海关既坚守着履约尽责的防线,也肩负着文明引导的使命。

当每一名旅客都能自觉成为生态保护的践行者,我们距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方能更近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