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立法护航红色文化遗产保护 构建革命精神传承法治化新格局

问题:红色资源体量大,保护利用面临新课题。 贵州是红军长征途经活动时间较长、覆盖区域较广的省份之一,革命遗址点位众多,不可移动文物、纪念场馆和教育基地体系较为完备。据统计,全省革命遗址2000多处、不可移动长征文物750多处,高等级长征文物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同时,红色资源多处于城镇更新、乡村建设与旅游开发交织区域,部分遗存存自然风化、设施老化、保护标准不一、展示阐释碎片化等风险。如何在守住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与文化延续性基础上,提高保护质量、利用水平和教育效果,成为现实命题。 原因:需求升级与治理转型叠加,倒逼制度完善。 一上,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国防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红色资源的公共服务与育人功能需求持续提升,单靠行政推动和项目投入难以覆盖全链条管理。另一方面,红色遗存类型多样,既包含会议旧址、战斗遗迹、故居旧居,也涉及文物本体、周边环境、陈列展陈与数字化记录等,治理对象复杂、权责边界易模糊。再加上保护与利用之间需要平衡,若缺乏明确规则,可能出现“重开发、轻保护”或“只保护、不传播”的偏差。以法规形式固化原则、流程与责任,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选择。 影响:地方立法与省级条例协同,形成更清晰的保护链条。 2025年1月,《贵州省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正式施行,对调查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利用及保障措施作出系统规定,为全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提供法治依据。此基础上,遵义市出台《遵义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明确红色文化遗存概念界定,建立保护责任人制度,并结合遗存属性特征实行差异化保护管理;同时围绕遵义会议、四渡赤水等重点资源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制度安排。铜仁市实施的《铜仁市红色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强调“保护第一、属地管理、依靠群众、传承利用”,要求维护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和文化延续性,并通过设立咨询专家库等方式,为保护利用提供论证评审与专业指导,推动分类保护落到实处。省级条例与地方条例相互衔接,有助于把“应当怎么做、由谁来做、如何做得更好”更具体化。 对策:以法治为主线,推动“保护—管理—利用—传播”闭环运行。 当前贵州已陆续出台革命文物保护规划、纪念场馆展陈提升指导意见及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正在构建多层次制度体系。面向下一步工作,应在几上持续发力: 一是强化调查认定和动态管理,完善资源名录、边界范围、保护等级与风险评估机制,把“底数清、责任明”作为基础工程。 二是突出分类施策与差异化保护,针对不可移动文物、遗址遗迹环境、纪念馆陈列展陈等不同对象设置相匹配的技术规范与管理标准,避免“一刀切”。 三是把保护责任落到最小单元,健全属地管理、部门协同与责任追究机制,推动保护责任人制度与日常巡查、维护修缮、资金保障相衔接。 四是提升阐释传播能力,在守住史实底线的前提下,推动展陈内容与叙事体系优化,增强红色资源的时代表达和教育感染力,形成可复制的精品线路与课程。 五是引导社会参与与群众共护,畅通专家咨询、社会监督、志愿服务等渠道,让群众成为红色遗存的“守护者”和“讲述者”。 前景:制度化护航下,红色资源有望实现更高质量保护与更有效能传播。 从省级条例到市级法规,再到配套规划与展陈提升方案,贵州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正由“点上修缮、项目驱动”向“全域统筹、规则驱动”转变。随着责任体系更健全、技术标准更明确、公众参与更广泛,红色资源的安全底线将进一步稳固,其教育功能、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也将更充分释放。面向未来,围绕数字化记录、智慧管理、沉浸式教育等新手段的规范应用,有望成为提升保护利用质量的重要方向。

法治护航下的红色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文化自信的践行;贵州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建立保护机制、创新管理方式,正在将丰富的红色资源转化为文化优势和发展动力。这若干举措表明,红色文化遗产保护已从零散被动的应对转向系统主动的规划,为全国同类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