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子更加和美、生活更有奔头,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期待。
当前,我国正处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成为凝心聚力、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需要。
这部法律草案的提请审议,标志着民族工作从实践层面上升到法治层面,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夯实了制度基础。
中华民族是各民族凝聚成的多元一体大家庭。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推进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动力。
然而,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需要在语言沟通、文化理解、经济合作等多个维度进行系统推进。
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草案将"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生动比喻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条款。
语言是文化相通、心灵相通的重要桥梁。
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这一举措直指民族地区发展的关键瓶颈。
来自新疆的代表库尔班·尼亚孜2003年就在家乡建立了民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小学,他深刻认识到语言通则文化通、思想通则心灵通的内在逻辑。
这部法的出台,将为类似的教育实践提供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在推动共同繁荣发展方面,草案单列一章进行规定,涵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建设、移风易俗等多个领域。
这种全方位、多层次的制度设计,精准回应了民族地区的迫切需求。
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县长吴国军表示,相关规定将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法治保障,这充分说明法律的制定充分听取了基层的声音。
促进各民族全方位互嵌是这部法律的核心内容之一。
草案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互嵌式社区环境建设。
这一规定将抽象的民族团结理念转化为具体的社区规划和资源配置政策。
在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仫佬家园社区,不同民族的孩子在同一所学校读书,青年在同一个工厂上班,老人在同一片广场跳舞,这样的场景正是法律所要鼓励和保护的。
从"做邻居""做同学"到"共事共乐",这部法律既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宏观叙事,又有各族群众日常生活的"人间烟火"。
无论是小区、学校还是工作场所,法律都鼓励营造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氛围。
这种从宏观制度设计到微观生活场景的贯通,体现了法律的人文关怀和现实针对性。
全国人大代表们在分组审议中一致认为,这部法律有助于促进各民族更好"拧成一股绳",进一步推动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
西北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李言荣指出,草案体现了"国之大者"的法治担当,将为新时代民族工作指明方向和任务。
民族团结进步既是国家治理的长期任务,也是群众生活中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实践。
把共同体意识写入法律、把互嵌式发展落到规划与资源配置、把共同繁荣落实到产业与公共服务,是以法治方式凝聚共识、汇聚力量的题中应有之义。
随着立法不断完善并见诸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将更有制度依托、更具发展动能,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注入持久而深厚的团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