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联合调查组13日发布通报,针对宁夏餐饮饭店协会换届选举中暴露的系列违规问题,调查组经全面深入调查后,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这起典型案例折射出当前部分社会组织在规范运作和监督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查显示,该协会在拥有365名会员的情况下,通过两次会议共选举产生负责人90人,其中包括会长1人、秘书长1人、常务副会长10人、副会长74人、特邀副会长4人。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相关规定,社会团体负责人总数不得超过常务理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且最多不超过40人。
该协会实际配置人数超出规定上限一倍有余,严重违反了社会组织管理规定。
更为严重的是,该协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存在多项程序性违规。
调查发现,协会在未制定选举工作方案的前提下仓促启动换届程序,既未按章程审核会员条件,也未公示会员名册、推选会员代表,甚至连基本的票箱和选票都未准备,直接以举手表决方式替代无记名投票。
这种粗放式操作导致违规多选理事160人、常务理事141人、副会长63人,还出现监事违规兼任常务副会长的情况。
在第二次会员大会中,该协会的违规行为更加明显。
会前向主管部门备案的会议内容中并未提及增补副会长议题,也未提交负责人前置审核材料,却在会上擅自增补副会长8人。
这种刻意隐瞒、逃避监管、未审先选的做法,暴露出协会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规则意识缺失的问题。
调查还发现,该协会内部管理长期处于混乱状态。
协会未按要求及时修订章程,缺乏完善的会员管理、印章管理、信息公开等基本制度,人事薪酬、日常收支等制度付之阙如,费用报销附件不齐全、支出无标准,财务管理极不规范。
这些问题的存在,既反映了协会自身治理能力的薄弱,也暴露出行业协会在制度建设和规范运作方面的短板。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组在通报中明确指出,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和登记管理机关,自治区商务厅、民政厅对该协会的日常运营、换届选举、职务设置等方面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协会的违规行为,存在部门监管缺失问题。
这一表述表明,社会组织出现问题,监管部门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针对查实的问题,自治区民政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1月17日,民政厅认定该协会选举结果无效。
2月12日,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该协会作出停止活动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并封存其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同时,成立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会,由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商务厅、民政厅选派工作人员参与,指导协会重新修订章程,制定选举方案,依法依规从严审核把关负责人人选资格和数量,按程序重新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这起案例的查处,对于规范社会组织管理具有重要警示意义。
当前,我国社会组织数量持续增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部分社会组织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重规模轻规范、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有的甚至将社会组织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既要强化社会组织自身的主体责任,也要压实监管部门的监督责任,形成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治理格局。
当行业协会的职务配置异化为"利益分肥"的工具,不仅扭曲了社会组织设立的初衷,更削弱了行业公信力。
宁夏此番雷霆整治,既是对形式主义顽疾的精准打击,更是对简政放权背景下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的实战检验。
如何平衡行业自治与政府监管,这道治理命题的破局,或将决定社会组织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功能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