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一采购员挪用13万公款给自己用获刑8个月

大家都觉得采购岗挺平常的,可没想到它变成了“提款机”!最近荆州市荆州区检察院办了个案子,把一个挪用了13万元公款的采购员给判刑了,判了8个月。这人叫何某,他2020年到2022年期间,用自己的职务便利,把手头的采购资金当成了自己的钱,先后给弄走了13万。他的事情被发现后,才后悔莫及。检察机关经过调查,认定何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时间超过了三个月,数额也不小。检察官也和他聊了聊,让他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对企业和家庭的危害。最后他认罪悔罪并积极退赃。 现在还是3月24日呢,检察官也说了,何某是个连锁超市的采购员,掌控着全流程。但他利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截留资金给自己用。2025年11月呢,何某就被判了刑。这个案子其实暴露了一些问题:有些企业关键岗位缺乏监督和防范意识。 所以这次荆州检察机关主动出击,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帮助企业堵住漏洞。这样做就是为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辖区企业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这次新闻是极目新闻通讯员易媛报道的。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的话可以去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