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对日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措施:有针对性防范“再军事化”和核扩散风险

2026年2月24日,商务部对外发布涉日出口管制名单,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此次管制措施依据出口管制法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表明了中方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上的坚定立场。 根据商务部公告,此次管制措施分为两个层级。第一层级是管控名单,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20家参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实体纳入其中。针对这些企业,中方采取双重禁止措施:一方面禁止国内出口经营者向其出口两用物项,另一方面禁止境外组织和个人将原产于中国的两用物项转移或提供给上述实体,正开展的涉及的活动必须立即停止。第二层级是关注名单,将斯巴鲁株式会社等20家无法核实最终用户和用途的日本实体列入。对这些企业的出口申请,将实施更严格的审查程序,不得使用通用许可或登记填报方式,必须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和书面承诺,审查期限不受常规时限约束。 分析此次管制措施出台的深层原因,主要基于对日本近年来军事动向的高度警惕。日本在军事领域的扩张步伐不断加快,防卫预算持续攀升,军事装备研发和采购力度明显增强。部分日本企业在提升其军事能力上发挥了关键作用,两用物项的军事化使用风险日益凸显。另外,日本核问题上的态度引发国际社会担忧,其拥有的核材料和核技术能力与和平利用核能的实际需求存在明显不对称。中方此举正是针对这些现实威胁作出的必要反应。 从影响层面看,此次管制措施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有限性。商务部特别强调,相关措施仅针对少数日本实体和两用物项,不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诚信守法的日本企业无需担心。此表态体现了中方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促进经贸合作之间的平衡考量。对于未列入名单的日本实体,如涉及军事用户、军事用途或有助于提升日本军事实力的其他用途,同样将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禁止出口两用物项。这种分类管理、精准施策的方式,既有力遏制了军事化风险,又为正常商业活动保留了空间。 在执行机制上,商务部建立了动态调整机制。列入关注名单的实体如能履行配合核查义务,可申请移出名单。这一规定为相关企业提供了改正机会,体现了管制措施的灵活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更严格的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审查制度,将从源头上防范两用物项流向军事领域的风险。 从国际法角度审视,中方此次管制措施完全符合国际惯例。各国依据本国法律对出口实施管制是主权国家的正当权利,也是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的重要手段。中方强调措施目的是制止日本军事化和拥核企图,这一表述清晰界定了管制的正当性基础。当前国际安全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防止军事技术扩散、维护地区和平稳定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 展望未来,此次管制措施的实施将对中日关系和地区安全格局产生深远影响。一上,它向国际社会传递了中方反对军事化、维护和平的鲜明立场,有助于遏制地区军备竞赛势头。另一方面,也为中日两国在安全领域开展对话提供了新的契机。日方应正视中方关切,采取实际行动消除国际社会疑虑,回归和平发展道路。中方始终主张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分歧,愿与日方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基础上发展双边关系。

在国际局势复杂多变的今天,中国以法治化、精准化的贸易管制工具划出安全底线,既维护了国家核心利益,又为双边关系保留了转圜空间;该案例表明:负责任大国既要敢于亮明红线,更要善于运用规则。如何平衡安全与发展,中国的实践正在给出具有借鉴意义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