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首次认定自媒体账号为夫妻共同财产 百万粉丝主播离婚案引发虚拟资产分割新探讨

近年来,短视频、直播带货等新业态迅速发展,自媒体账号也从单纯的“网络身份”逐渐变成可变现、可交易、可评估的资产载体;账号到底是个人名下的数字账户,还是婚姻关系中形成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既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折射出数字经济背景下家庭财产形态的变化。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案件,为此类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裁判思路。 问题:账号形成于“虚拟空间”,收益却实实在。案情显示,双方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一方以本人身份信息实名注册短视频平台账号并开展直播,账号粉丝迅速增长至百万余人,并产生直播、流量及广告等收益。2024年双方感情破裂诉至法院,离婚本身争议不大,但围绕该百万粉丝账号的归属与价值分配分歧明显:一方主张账号归其个人所有,另一方认为婚后形成的账号价值应纳入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范围。争议焦点集中在两上:其一,账号是否具有可分割的财产属性;其二,即便具有财产属性,如何在“共同财产”与“人身依附”之间找到可落地的分割方案。 原因:新型财产形态叠加家庭分工差异,更容易引发权属争议。与传统资产不同,自媒体账号多由单一主体实名注册,往往由特定人员长期出镜,并以固定风格与内容积累粉丝,其商业价值与运营者的能力、形象、信用高度绑定。婚姻期间常见的情况是:一方负责出镜与日常运营,另一方提供家庭支持、资金投入,或协助剪辑、选品、对接商务等工作。表面看账号“登记”在一人名下,实际上账号成长与收益的形成往往与婚姻共同生活密切有关。再加上账号价值受流量波动、行业变化、平台规则调整等影响较大,既难像房产、车辆那样按份切割,也不宜简单以“谁注册归谁”定论,客观上增加了处理难度。 影响:裁判强调“可保护、可评估、可补偿”,有助于形成更稳定的预期。法院审理认为,涉案账号粉丝量达百万级,能够产生广告收入与平台流量收入,具有现实经济效益和财产属性,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该账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运营,其价值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分割。针对“价值如何确定”的难点,法院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司法评估,评估机构从粉丝规模、内容质量、活跃度与互动、行业影响力、品牌合作等维度综合测算,并结合市场调查、同类账号对比等方法形成结论,法院予以采信。更关键的是,法院在分割方式上没有简单“对半分账号”,而是指出账号价值具有较强人身属性:账号形象与风格由运营者建立并长期维护,强行共享或拆分可能导致运营受阻、价值下降,甚至触发平台规则风险。因此,法院采取“账号归运营人、折价补偿另一方”的方式,酌定另一方享有账号价值的40%,并判令运营方予以补偿。二审维持原判,继续明确了裁判尺度。 对策:用规则意识前置风险,用证据意识减少争执。对公众而言,该案提示数字资产管理更需要“事前约定、事中留痕、事后依法”。一是建议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就账号定位、收益归属、投入分担等作出明确约定,必要时以书面协议固定,避免将口头默契留在事后难以证明的空间。二是增强证据留存意识,对资金投入、设备采购、团队雇佣、商务合作、分工协作等形成可追溯记录,为可能发生的纠纷提供事实基础。三是完善价值评估路径。当前对账号活跃度、互动质量与商业转化的评价仍缺少统一标准,实践中可依法委托专业机构评估,并结合平台数据、合同与流水等多维材料相互印证,提高认定的客观性与可执行性。四是平台治理层面也可探索更清晰的账号权属、授权管理与收益分配工具,在遵循实名制与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供家庭成员授权、运营协作记录、收益分账明细等功能,降低纠纷处理成本。 前景:数字经济越繁荣,家庭财产形态越多元,司法也需要更精细的规则供给。随着直播电商、内容创作产业链不断延伸,自媒体账号、店铺、粉丝社群、数字版权、虚拟权益等将更频繁进入婚姻家事案件视野。未来一段时期,相关裁判可能更强调三点:其一,坚持“收益可兑现即受保护”的逻辑,将具备稳定变现能力的数字权益纳入财产分割框架;其二,对人身依附性较强的账号资产,倾向采用“归一方所有+合理补偿”的方式,避免形式化分割造成价值快速流失;其三,推动评估标准、取证规则与执行路径进一步制度化,提高裁判的可预期性与社会接受度。

从百万粉丝账号的分割争议到法院的裁判方案,这起案件既回应了个体权益的保护需求,也说明了法治对数字时代财产形态变化的适应;当虚拟与现实的经济边界不断交织,如何在财产共有性与个人创造性之间取得平衡,仍将是司法实践需要持续回答的问题。此案也提醒公众:在把握网络红利的同时,更应提前梳理虚拟资产的权属与收益安排,降低未来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