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湖北省大悟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短短数月内,县检察院先后作出27次逮捕决定,48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落网。系列举措对违法犯罪形成有效震慑,也带动当地社会治安明显好转。此次专项行动显示出三个特点:一是打击覆盖面广,从街头暴力犯罪到行业垄断问题均纳入整治;二是执法标准严格,对证据不足案件遵循依法审慎,确保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检验;三是治理效果突出,群众反映集中的治安问题得到回应和解决。深入梳理对应的案件可以看到,当地黑恶势力存清晰的演变路径:早期以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街头暴力为主,随后逐步向建筑砂石、娱乐场所等经济领域渗透,犯罪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危害性不断加深。其中,以宗氏兄弟为首的“砂石霸”团伙长期垄断当地建材市场;张某文等人则已呈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注重程序规范与证据标准。1月份,因证据不足对佘某某依法作出不批捕决定;4月在补充侦查后重新批捕,反映了依法办案、既不放纵也不冤枉原则。同时——结合“黑财清底”专项工作——追缴涉黑资产并用于公益赔偿,推动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衔接。专项行动带来较为直观的社会效益。数据显示,当地警情数量环比下降30%,砂石垄断、工地阻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更重要的是,居民对治安的体感明显提升,“白天敢出门、晚上敢独行”逐步回归为生活常态。着眼长远,大悟县正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建设:一上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补齐管理漏洞;另一方面探索建立“网格+检察”联动机制,将法律监督延伸至基层治理末端,努力从源头压缩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扫黑除恶的成效,不仅体现在一批案件依法办理、违法犯罪受到惩治,更体现在社会治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通打击、治理、建制各环节,才能让公平正义更可感可触,让群众安全感更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打下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