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翡翠手串退货纠纷案宣判 法院裁定商家应全额退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再获司法支持

问题:退货已寄出却被以“未收到”为由拒退,责任如何划分 近年来,网络购物规模持续扩大,随之而来的退换货纠纷也更趋多样。

此次案件中,小王于2025年4月通过网络向老张购买一串翡翠手串,支付货款28888元。

收货后,小王认为手串存在瑕疵,双方沟通后老张同意退货,并要求小王当日通过其指定的快递公司寄回。

小王依约寄出并向老张提供运单号。

快递派送时,老张因不在家,指示快递员将包裹放置在院内椅子上。

随后老张称“未收到货物,无法确认退回的是原手串”,拒绝退款,并表示已就包裹遗失向快递公司索赔。

协商无果后,小王诉至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原因:收货方式的选择与举证不足,成为纠纷核心 法院审理显示,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小王是否已经履行退货义务;其二,包裹遗失风险由谁承担、商家能否以无法核验为由拒退。

从交易链条看,小王是在商家明确同意退货并提出快递要求后寄回商品,且留有运单信息等客观凭证,能够证明其已完成“将退货交付承运人并按指引寄出”的基本义务。

相对而言,老张作为收货人并未采取通常意义上的签收措施,而是自行选择将包裹置于无人看管区域。

这一指示改变了传统“当面签收或安全代收”的交付形态,也直接放大了包裹灭失、被盗、错拿等风险。

同时,老张提出“无法确认退回的是原手串”,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小王存在调包或寄回他物等情形。

在缺乏相应证据支撑的情况下,该抗辩难以成立。

影响:明确退货交付与风险承担,有助于稳定网络交易预期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江溪法庭经审理认为,小王已按老张要求完成退货寄件,履行完毕退货义务。

老张指示快递员将包裹放置于无人看管场所,包裹遗失系其自行选择收货方式所致,相应风险应由其承担,不得以此为由拒绝退款。

法院最终判决老张全额退还小王货款28888元。

该案的裁判逻辑对同类纠纷具有提示意义:在电子商务场景中,“是否完成交付”“谁承担交付风险”并非仅看口头说法,而取决于交易约定、物流节点、收货安排及证据链条。

裁判结论既维护了消费者依法退货的正当权益,也提醒经营者在退货流程中应提供安全、可核验的收货条件,避免将经营风险转嫁给消费者。

对策:退货各方应以“可证明、可追溯、可核验”为原则完善流程 法院相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依法处理此类纠纷,需要回到电子合同与交付规则的基本框架:通常情形下,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签收时间可作为交付时间的重要参考;如当事人对交付方式、时间另有明确约定,则应优先遵循约定。

就本案而言,小王已依约寄回,老张又自行作出“放置无人看管处”的收货指示,导致包裹灭失的后果应由其承担。

针对现实中较为普遍的退换货争议,司法实践提示: 一是消费者退货务必留存证据。

包括与商家的协商记录、退货地址与快递要求、运单号、寄件面单、寄出物品的照片或视频,必要时对高价值物品进行封箱录像,确保证据形成闭环。

二是商家同意退货应提供可签收、可核验的条件。

对贵重物品可采用当面签收、代收点签收、到付验货等更稳妥的方式,避免以“无人看管放置”方式收货。

若商家确需委托他人代收,应明确代收人身份与签收规则,降低争议空间。

三是快递环节应强化规范操作。

对高价值、易损物品可引导使用保价、签收确认、视频留证等服务,减少“到门口一放了之”的不规范派送。

前景:以规则明晰推动电商消费更安全、更可预期 随着网络消费持续增长,退货纠纷的治理需要多方共同发力:平台应进一步完善高价值商品的售后指引与争议处理机制,推动标准化的证据留存与物流节点确认;监管部门可针对贵重商品交易、直播带货等新场景强化合规要求与信用约束;行业层面应推动快递末端交付更规范、更可追溯。

通过规则的细化与执行的到位,才能在提升交易效率的同时降低纠纷成本,增强消费者与经营者的信心。

该案判决不仅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对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具有示范意义。

在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当下,如何平衡交易效率与安全保障,需要商家、消费者和物流企业多方协同。

法院通过个案裁判确立的规则,为构建更加诚信、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提供了重要司法指引。

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商家经营风险的合理分配,始终是网络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