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都昌重拳整治鄱阳湖湿地破坏行为 多部门联动实施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守护"候鸟天堂"

问题—— 鄱阳湖湿地进入候鸟越冬关键期,湿地生态敏感脆弱。

近期,都昌县相关部门接到线索反映,有车辆擅自驶入鄱阳湖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活动。

经核查,涉事车辆存在改装越野等特征,在湿地内滞留、碾压,部分人员还出现违规垂钓等行为。

此类行为直接触碰自然保护区管理红线,对湿地植被、土壤结构及鸟类栖息环境造成潜在破坏,社会关注度高、危害外溢性强。

原因—— 从执法实践看,车辆闯入湿地核心区并非偶然,背后既有主观侥幸,也有客观诱因叠加:一是生态红线意识淡薄。

个别人员将湿地视作“可进入、可穿越”的开放地带,忽视核心区的严格管控属性。

二是越野改装与社交传播推波助澜。

部分群体追求“挑战路线”“拍摄打卡”,将湿地滩涂当作娱乐空间,导致违法成本被低估。

三是湿地水位季节性变化带来管理难度。

枯水期滩涂裸露、通行条件变化,使传统巡护压力增大。

四是跨部门治理链条长。

湿地保护涉及林业、公安、生态环境、渔政等多方,若信息共享与快速响应不足,容易给违法行为留下可乘之机。

影响—— 湿地被车辆碾压的破坏具有隐蔽性和累积性。

首先,车辙会压实土壤、破坏微地形,影响湿地水文过程与植被恢复,修复周期长且成本高。

其次,湿地植被遭破坏后,底栖生物与昆虫等食物链环节受扰动,可能降低区域生物多样性承载能力。

再次,鄱阳湖是东亚—澳大利西亚候鸟迁飞通道的重要越冬地,核心区受扰会增加鸟类受惊飞、能量消耗与栖息地碎片化风险,间接影响种群安全。

更值得警惕的是,若对非法闯入处置不及时、不彻底,容易形成“跟风效应”,造成违法活动扩散,带来更大范围的生态风险和治理成本。

对策—— 都昌县此次处置体现了“快速响应、证据闭环、处罚与修复并重”的治理思路。

据介绍,在接到线索后,当地迅速组织林业、公安、候鸟保护等部门成立专项调查组,并联动水上执法力量开展现场调查;公安部门对涉案车辆拍照取证,依托监控系统固定车辆进入保护区的轨迹证据;林业部门委托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对湿地破坏情况进行评估,确保损害认定科学严谨。

在法律适用层面,相关行为被认定违反湿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更重要的是,执法并未止步于罚款。

当地在后续工作中联合生态环境、检察、公安等部门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依据鉴定结论确定赔偿责任总额,并通过签订劳务代偿等方式推动履行,强化了“谁破坏、谁修复(赔偿)”的责任导向,释放出生态违法“罚得起更要赔得起、躲不过更拖不起”的强烈信号。

同时,针对再次发现车辆闯入湿地并违规垂钓的情况,水上派出所与农业农村部门迅速到场处置,依法扣押车辆并移交相关部门办理,表明执法力量正持续加密,打击态势不减。

前景—— 从长效治理看,守护鄱阳湖湿地核心区需要进一步把“高压执法”与“源头预防”结合起来:一是强化核心区边界管理与风险点位防控,在重点水域、重点季节加密巡护频次,完善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与水陆联动处置机制,提高发现和处置效率。

二是完善联合执法与线索共享机制,形成“发现—固定证据—鉴定评估—行政处罚—损害赔偿—修复监督”的闭环,提升违法成本的可预期性与震慑力。

三是推进普法宣传与行为引导,面向越野群体、垂钓群体和周边居民明确核心区“禁入清单”和法律后果,减少“无知式违法”和“侥幸式违法”。

四是探索生态修复与公众参与相衔接,通过劳务代偿、志愿巡护、生态教育等方式,把个案处置转化为守法共识与治理合力。

可以预期,随着湿地保护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持续落地、跨部门协同日益顺畅,类似闯入核心区的违法行为将面临更严密的监管、更精准的追责和更有力的修复约束,湿地生态安全屏障将进一步筑牢。

鄱阳湖上的这场"生态保卫战",既是对现行法律执行力的实战检验,更是生态文明理念的生动实践。

当6万元赔偿金转化为具体的修复行动,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制度设计的创新智慧,更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时代命题的坚定回答。

未来,如何平衡保护与发展的关系,仍需在法治框架下持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