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员工搞诈骗,银行到底要不要赔?这事说来话长,咱们从一个金额巨大的官司说起。南京银行有个前副行长单小雨,她在2011年9月以帮人买万科信托产品为名,从医药企业柯菲平那里拿走了5000万。其中有2000万是真买了信托,剩下的3000万却悄悄转进了她亲戚的账户,用来还债。她还伪造了一份3000万的信托合同。柯菲平发现不对报警后,警方查出单小雨还在2012年8月虚构理由骗走了2500万,后来在2013年4月到6月期间只还了1100万就没动静了。2015年5月,南京中院判她无期徒刑,让她把骗走的3000万还回去。但单小雨不服上诉,二审一直没结果。柯菲平觉得银行有责任,列出了三点理由:支行内部管理有漏洞,业务隔离形同虚设,还有损失和支行的过错有关联。但银行回应说法院判了让个人赔,银行不涉其中。双方僵持不下,柯菲平就又提起了民事诉讼。莫开伟研究员说二审没定之前责任没法确定,“先刑后民”的原则下通常要等刑事判决出来才会讨论民事赔偿。至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23亿诈骗案更是离谱得像好莱坞大片。2014年11月27日那天,邮储银行河南分行和光大永明资产管理公司想把20亿存进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对接的张承康从VIP室打出了20亿的证实书,对方当场起疑说大额存单应该在柜台办,而且VIP室看着像休息区。三天后张承康退款给天津银行报了警才把假存单、假印章、假身份曝光出来。幸好钱没丢光但已经有3亿被提前转走了。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提供了3亿同业存款;张承康以副行长身份锁定了德州桦超化工;崔世林负责伪造公章和印鉴;江苏银行、合众资管签了理财合同把资金绕到天津银行。桦超化工拿到3亿后支付了18%的融资费;谢天赚了2600万;张承康得了1800万;韩林林只分到几套工装。当桦超化工再次提20亿需求时骗局差点又上演——幸亏邮储河南分行识破了假存单才没让更大的损失发生。现在涉案的3亿里已经有9000多万被冻结还给广发了;剩下的还在追缴中。广发起诉合众资管赢了;江苏银行、合众资管告天津银行违规转出;桦超化工说没财产可执行。多个金融机构为了讨回损失新一轮官司估计马上就会打起来。这两起案子都说明了一个问题:“柜台职责”和“VIP服务”不能混为一谈。如果银行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做到了谨慎审查义务的话,员工犯罪就可能被当成是机构默许的。司法实践里“先刑后民”是原则但民事赔偿不能无限拖下去受害方的损失不能一直等刑事终审法院可以在判决基础上追加赔偿或者先调解结案来解决问题。至于怎么算赔偿标准主要看银行的过错程度和因果关系有没有及时止付异常交易有没有管好印章合同有没有充分提示风险虽然没有统一立法但国际惯例和判例都倾向于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而不是让员工一个人全赔这就是“比例赔偿”。 总之当员工穿上工装作案的时候银行可别只想甩锅这两起案子都在提醒大家员工犯罪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如果银行不能证明自己做好了防护措施客户损失和机构过错就有关系堵住柜台与VIP室的通道收紧印章和合同管理强化异常交易监控这些都是防止下一场骗局发生的关键闸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