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针对互联网平台领域价格行为失范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三部门于2025年12月9日正式印发《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该规则已于即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次针对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出台系统性监管文件,标志着平台经济监管进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长期以来,互联网平台经济在促进消费、推动创新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部分平台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的问题日益凸显。
强制商家"二选一"、限制跨平台定价自由、随意调整收费标准等现象,不仅损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也扭曲了市场竞争机制,最终侵害消费者利益。
此次规则的出台,正是对这些突出问题的针对性回应。
根据规则规定,平台经营者和平台内经营者均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规范透明、自愿平等原则开展价格行为。
其中最受关注的条款明确,平台内经营者在不同平台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依法享有自主定价权,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提高收费、限制流量、算法降权、下架商品等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降价促销,或要求商家在本平台的价格不得高于其他渠道。
这一规定从制度层面斩断了"二选一"等垄断行为的实施路径。
在平台收费管理方面,规则设置了严格的程序性要求。
平台经营者向商家收费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新增或变更收费项目时,必须在首页显著位置公开征求商家意见,征求期不得少于七日,对商家有重大影响的还需制定过渡措施。
商家有权拒绝接受修改并退出平台,平台不得阻止。
这些条款有效遏制了平台任意提高佣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规则同时强化了价格标示的透明度要求。
平台经营者和商家必须实行明码标价,在网站、应用程序、小程序等所有渠道清晰展示价格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这一要求有助于消除价格信息不对称,减少消费纠纷,营造更加诚信的网络交易环境。
业内专家指出,该规则的发布是我国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
通过明确权利义务边界,既保护了中小商家的生存发展空间,也为平台经济的规范创新划定了清晰底线。
规则鼓励平台通过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提升服务质量,在合法获得利润的同时让利消费者,引导平台经济回归良性竞争轨道。
从监管实践看,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的建立将改变过去运动式执法的局限。
相关部门可依据规则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形成持续震慑效应。
对于严重违反规则、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依据价格法、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规则的实施对于重塑平台经济生态具有深远意义。
短期内可能对部分依赖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平台造成业务调整压力,但从长远看,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优质平台和商家脱颖而出,最终实现消费者、商家、平台多方共赢。
价格是市场最敏感的“信号灯”,规则是市场有效运行的“压舱石”。
以制度方式明确平台价格行为边界,不是对创新的束缚,而是对长期主义的护航。
随着规则落地见效,平台经济有望在更公平、更透明、更可预期的环境中释放更大动能,为构建统一大市场、提振消费信心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