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纪委监委3月30日发布通报,南充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陈有波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该案件是四川省深化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重要成果。 调查显示,陈有波问题涉及多个方面:政治纪律上——其丧失理想信念——参与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组织纪律上,隐瞒个人事项,干部任用中谋取私利;在廉洁纪律上,收受礼金消费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工作纪律上,违规干预司法活动。尤为严重的是,其利用职务便利项目承揽审批中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分析认为,陈有波案具有典型性:一是违纪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二是涉及领域广,从个人作风到司法干预均有涉及;三是社会影响恶劣,作为政法系统领导干部知法犯法。此类案件暴露出个别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权力监督缺位等问题。 近年来,四川省持续加大反腐力度,特别是在政法系统开展专项整治。2022年以来,该省已查处多起政法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此次对陈有波的严肃处理,反映了党中央"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坚定决心,发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 专家指出,该案的处理具有多重意义:一上表明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另一方面也为政法系统干部敲响警钟。随着监察体制优化,类似陈有波这样企图以权谋私的干部将无处遁形。下一步,四川省或将以此为契机,继续强化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推动政法系统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从严查处陈有波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再次表明纪律规矩面前没有特权、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对党员干部而言,权力是责任不是筹码,岗位是服务不是资本。唯有把“敬畏”二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守住底线、不越红线,才能经得起组织和人民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