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纪委原副书记陈笑波一审获刑12年

2007年到2019年间,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陈笑波利用自己在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和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以及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多个重要职位上的便利,还有本人职权或地位带来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给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土地购置、工程承揽还有职务调整等事情上提供帮助,大搞权钱交易。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这次对陈笑波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把他给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还要给他罚款人民币三百万元。还给陈笑波追回他受贿所得的财物和孳息,这些都得交回国库。 这次审判过程是公开透明的,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法庭经过考虑觉得陈笑波部分受贿犯罪是未遂,到案后能够把自己的罪行讲清楚。他还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还不知道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挺好。他还把自己的赃款赃物及孳息全部都退缴了出来。法庭看了看他的犯罪事实、性质还有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才作出了这样的判决。 2007年到2024年期间,陈笑波直接或者通过别人非法收受财物,一共折合人民币373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这个事情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笑波已经构成受贿罪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之前对陈笑波的“双开”通报指出他丧失了理想信念还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他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无视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别人谋利并收钱还违规收受礼金给亲友经营活动谋利。还有就是他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泄露工作秘密这是典型的“灯下黑”问题。 党中央对这个事情态度很坚定就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含糊。 陈笑波案说明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问题还是要持续盯着看呢! 纪检监察机关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自己自觉接受最严格约束和监督才行! 新征程上必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内控机制确保惩恶扬善利剑永不蒙尘才行! 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久久为功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