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是根本的事儿

新洲区詹先生夫妇把居住困局扛了八年,连1万元的房租都成了沉重负担。回想起1987年他们自己动手盖的那间房,在2016年被鉴定为危房后,原新洲区国土资源规划局发给他们《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定好了144.2平方米的建设面积,邾城国土所也把建筑红线给框了出来。眼看2018年工程开工了,可因为邻居告状不停,再加上后来闹疫情,房子就一直修不起来,到现在成了烂尾工程。 住在危房里的滋味不好受,屋顶漏雨、电线老化、光线昏暗是常态。街道办还因为怀疑是违建叫停了施工,说要先把矛盾解决了再办手续。可等地方政策变严了,即便真把邻居搞定了,办手续也没谱了。规划许可证一过期,审批流程和实际情况就彻底脱节了。 这事儿也暴露出基层治理的短板。邻居们签了协议说没问题,可施工后还是吵个不停。有的嫌占用过道,有的怕挡住采光。虽然大家都说没大仇大怨,可长期没人管就僵住了。街道也拿不准该咋处理,只能让双方自己去闹。 对这一家子来说,八年的漂泊生活把身体搞垮了。他们是城镇里的一个缩影。危房改造本来是好事,可要是协调不好拖太久,不仅是老百姓吃亏,政府的公信力也跟着受损。 解决办法还是得想细致点。街道和社区得主动插手,拉着法律、规划专家一起坐下来谈。对于那些老许可证过期的历史遗留问题,有关部门也得想办法通融通融。 以后还要把制度设计得更细一点。部门联动得加强,社区自治能力也得跟上。通过普法宣传让大家讲道理地提意见。“居者有其屋”是根本的事儿,只有把群众的难处放在心上,用灵活的机制和协同的行动去兜底,才能写出有温度的民生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