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葛亮”与“诸葛亮”谐音引热议

最近因为个公司的名字引发了大家热议,把个历史名人给用到商业活动中了。广东东莞有一家公司叫“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跟三国的诸葛亮谐音。结果网络上就传开了,因为他的法人代表名字居然还是周瑜。 后来有自称是诸葛亮后代的人在媒体上说,这种利用历史名人的名字谐音注册商标或者公司名字,其实是恶意营销,专门想蹭热度。 据他说,已经发现了近200家企业名称或者商标跟“猪葛亮”有关。他怕这样滥用会误导青少年,影响他们对历史人物的认知。 现在这些后裔的诉求是希望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之类的部门加强审核,把已经注册好的商标给撤销掉。 那边的公司法人代表周女士就回应说,公司名字是自己想出来的,注册过程合法合规。她还表示节后会停业注销。 这个事件其实触及到了商业创新和保护历史文化之间的平衡问题。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分析说,按照《商标法》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能做商标。诸葛亮已经是一个公共文化符号了,“猪葛亮”这个名字容易让人们联想到他。 所以,权利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商标无效。 不过维权方面有难度。丁金坤指出,诸葛亮作为历史人物,他的个人名誉权在现行法律上没有被保护。根据《民法典》,只有近亲属才能提起诉讼。 所以当代自称的“诸葛亮后裔”并不符合法律上近亲属的定义。 长沙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研也说了,《商标法》保护的是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而不是特定个人的权益。所以他们需要证明这个商标不仅冒犯了家族情感,还损害了公众对智慧、忠诚等价值的认知。 丁金坤还说,“不良影响”的判定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审查人员或者法官的个人认知和价值判断。 这个问题其实是在商业文化发展的今天如何规范使用公共资源带来的普遍挑战。 法律专家们建议相关审批机构在决定之前可以做一些民意调研,评估社会接受度再做决定。 这个事件折射出如何在商业活动中注入人文温度来保护文化尊严这个难题。 推动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法律制度完善、审批监管更谨慎还有全社会形成共识。 只有在法治框架内明确边界,商业活力和文化传承才能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