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 境内一律禁止并依法取缔

近期,围绕虚拟货币交易、以“代币化”“稳定币”“RWA”等概念包装的投机炒作活动有所抬头,一些机构和个人借助热点叙事进行营销,引导公众以“低门槛参与”“收益可观”“全球流通”等话术入场,风险隐蔽性、传播速度和跨境外溢性明显增强。

在此背景下,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释放出持续从严监管、坚决整治乱象的明确信号。

一是问题:虚拟货币及其衍生业务变换“马甲”,金融属性风险集中暴露。

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也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凡是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之间兑换、以中央对手方方式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与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相关金融产品交易等活动,均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必须严格禁止、依法取缔。

对外部平台或境外主体以各种形式向境内提供相关服务的情形,也明确依法处置方向,防止“境外平台、境内引流”成为监管盲区。

二是原因:投机驱动叠加技术扩散,催生跨境传导与合规规避。

虚拟货币依托分布式技术与点对点交易机制,突破传统地域边界,价格波动剧烈、杠杆交易盛行、资金流向不透明等问题交织,使得欺诈、洗钱、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更易滋生。

同时,部分市场主体利用新概念包装,将原本需要严格牌照、信息披露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证券、期货、资管等业务,替换为“链上权益”“通证凭证”等说法,试图规避监管。

针对这一趋势,通知对“稳定币”与境外发行安排作出更具针对性的规制:未经依法依规同意,境内主体及其控制的境外主体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境内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境外发行挂钩人民币的稳定币,以防其在流通中变相承担部分法定货币功能,冲击货币体系和金融秩序。

三是影响:对投资者保护、金融安全与市场秩序形成系统性支撑。

通知的政策指向清晰——把风险处置前移,将“概念炒作—资金聚集—风险外溢”的链条尽早切断。

对公众而言,这将强化风险提示和权益保护,压缩“高收益承诺”“保本回购”等套路的生存空间;对市场秩序而言,能够促进资金回归实体经济与合规金融渠道,减少因高波动资产引发的非理性投机;对国家金融安全而言,有助于遏制跨境资本无序流动和非法交易网络蔓延,防范系统性风险的潜在传导。

四是对策:分类施策、协同治理,堵住“业务形态翻新”与“跨境通道”两大漏洞。

通知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RWA)给出清晰界定,即以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本等方式,将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等转化为代币或具备代币特性的权益、债权凭证,并进行发行与交易。

通知强调,在境内开展RWA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应予禁止;仅在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并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才可能纳入合规框架。

这一安排既体现对金融创新的审慎包容,也明确底线边界:凡是绕开监管、脱离信息披露与风险隔离要求的“代币化融资”“拆分售卖”,都将被依法处置。

与此同时,通知延续并强化对“挖矿”活动的严控要求,强调全面排查关停存量项目、严禁新增,并严禁“矿机”生产企业在境内提供销售等服务,压缩上游支撑条件,形成全链条治理闭环。

五是前景:监管将更加注重穿透式认定与跨部门协同,合规创新将聚焦可控场景。

可以预见,随着金融科技应用深化,相关违法活动仍可能以更复杂的技术形态和传播方式出现。

未来监管重点将从“表面形态”转向“实质功能”,通过对资金流、业务实质、收益结构与风险承担的穿透式识别,精准打击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及各类变相金融业务。

同时,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服务实体经济、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完整风险管理体系的数字化探索,有望在严格边界内稳步推进,形成“支持合规创新、严守风险底线”的政策格局。

虚拟货币监管的持续加码,折射出国家在金融安全与技术创新之间的平衡智慧。

当投机泡沫让区块链技术异化为风险温床,从严治理恰是护航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之举。

这场攻坚战不仅关乎当下市场秩序,更将为全球数字货币治理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