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三表计量行为新规来了 规范自主定价、落实明码标价

19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规范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价格监管一处二级主任科员邓晔介绍,去年以来,个别城镇公用企业因收费不规范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企业因估抄、错抄、漏抄等,导致居民阶梯电价执行错误,损害了群众利益。

这些事件暴露出企业在价格行为合规上的突出问题,亟须源头治理。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要求公用企业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理流程,为用户提供价格合理的产品与服务。

并强调,公用企业要依法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价格优惠政策和用户分类价格政策。

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价格监管一处副处长毋鹏介绍,《指南》要求公用企业规范自主定价,详细列明公用企业在工程安装及延伸服务收费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违规收取计量装置费。

《指南》鼓励公用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内部监督、用户类别核定管理、价格监测等机制,从企业内部制度层面规范价格行为。

毋鹏表示,特别是要求按照固定周期“抄表到户”,避免居民阶梯价格执行错误而多收价款。

此外,《指南》要求公用企业主动整改违规风险,并配合监管执法。

公用事业价格监管的每一处细微改进,都关乎亿万家庭的获得感。

此次新规既是对既有问题的纠偏,更是对公共服务本质的回归——当水电气计量表上的数字真正成为公平的刻度,民生福祉才能化作百姓生活中可感可触的温度。

未来,如何在市场化运营与公益性保障之间寻求动态平衡,仍是考验监管智慧的长远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