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交的工作报告显示,全市法院系统以深化“品质榕法、正气榕法”提升工程为抓手,紧扣城市发展大局,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更提升;全年受理案件23.55万件、办结21.95万件,分别同比增长17.05%和18.34%,审判质效总体保持在较高水平。 在优化营商环境上,福州法院将司法服务嵌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成效较为明显。全年审结商事案件10.06万件,牵头的两项营商环境评估指标继续位居全省第一。法院升级推出“惠企安商行动2.0版”,通过建立“亲清法企会商厅”“商和榕城”商会纠纷调解联盟等平台,全年办理涉企诉求1650项,帮助企业更好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同时,法院探索执行管理人模式,组建企业破产重整投资人库,完善破产管理人全流程履职指引体系,全年审结清算破产案件471件,推动412家“僵尸企业”出清,促进市场资源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 保护新兴产业和激发创新活力上,福州法院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和新兴产业的司法保护力度。全年审结知识产权案件4876件,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法院健全知识产权司法行政跨行业协同机制,推进闽东北法院跨区域协作,形成保护创新合力,为福州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司法保障。 促进对外开放上,福州法院主动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申报设立福州海丝法庭,合力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能级提升。全年审结涉外、涉港澳侨案件2469件,同比增长28.46%。法院聚焦服务“新侨”,中院“法仲联侨”协同机制等2项成果获评福建自贸区创新举措,为福州扩大开放、深化国际合作提供司法支撑。 生态文明建设上,福州法院坚持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理念,全年审结生态案件74件,追究刑事责任119人,补植复绿273.74亩,判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及修复费用243.09万元。法院联合闽东北法院共建闽江、敖江流域司法协同保护机制,推广“生态司法+碳汇补偿”市场融入机制,深化海洋生态司法保护跨区域法检协作,助力福州生态文明示范城市建设。 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上,福州法院深度参与平安建设十大专项行动,全年审结刑事案件1.23万件,同比下降4.72%,折射社会治安持续向好。法院依法严惩暴力犯罪和涉黑恶犯罪,审结暴力犯罪案件406件,涉黑恶案件9件63人,追缴“黑财”1529.97万元。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突出犯罪,法院审结涉缅北跨境电诈及关联案件151件174人,实刑率达98.85%,打击力度持续加大。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福州法院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510件,办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28件。法院全国率先探索行政再审案件法检衔接工作制度,全面推行行政争议诉讼导入复议机制,并综合运用行政行为自我纠错、败诉风险提示等举措。全年行政案件调解数量居全省首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行政机关自动履行率首次均达100%,行政诉讼工作取得新进展。 在增进民生福祉上,福州法院妥善审结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涉民生案件1.67万件。法院会同相应机构推行“企业纠纷企联解”劳动争议联动化解机制,全年审结劳动争议案件5238件,发布全省首份新业态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与劳动关系稳定。 融入社会治理上,福州法院主动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现属地法院全面入驻,全年提供调解指导、司法确认、法律咨询等服务3.64万件次。法院聘任特邀调解组织268个、调解员1629人,先行调解结案2.92万件,打造多个具有辨识度的调解品牌,推动多元纠纷化解体系更趋完善。 有一点是,福州法院多项工作成效获得上级部门认可。司法保护民营经济等6项工作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惠企安商行动”等9项创新机制在全省推广,说明了福州法院在司法改革创新上的示范作用。
法治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也是社会稳定与民生福祉的有力保障。福州法院工作报告所呈现的改革实践表明,司法能力建设既要应对“案多”的现实压力,也要守住“质优”的根本要求,在服务发展大局中不断找准着力点、提升精准度。以制度创新提升治理效能,以协同联动强化系统治理,以公正高效维护公平正义,才能让法治在城市现代化进程中提供更可靠、更可持续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