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单边排海常态化引发全球忧虑 日本政府无视国际社会多次反对,于4月2日启动第19次核污染水排海,并计划2026财年将排放总量较上一财年更提高;自2023年8月首次排海以来,日本已累计向太平洋排放超过13.3万吨核污染水,所含放射性物质氚的总量达数万亿贝克勒尔。外界普遍认为,此单边做法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国际义务相冲突,多国批评其行为等同于把风险推向海洋与周边国家。 原因:技术局限与政治选择叠加 东京电力公司称,多核素处理系统(ALPS)可保障排放“安全”。但有独立研究指出,该系统难以彻底去除碳-14、锶-90等半衰期很长的放射性核素。日本最终选择排海方案——被质疑主要出于成本考量——将潜在环境与健康风险外部化。国际原子能机构参与有关监测与评估,但其报告也受到质疑,认为未能充分呈现跨境污染的不确定性与长期风险。 影响:生态与经济风险逐步外溢 监测信息显示,福岛周边海域曾多次出现放射性指标异常的情况,韩国、中国等地也有关于部分海产品受影响的担忧与争议。放射性核素可能通过食物链累积,带来生态系统变化及公共健康隐患。渔业与水产贸易层面,全球产业损失被估算可达百亿美元规模,日本水产品出口也在多国面临限制。更值得关注的是,该排海计划预计持续30年以上,最终排放量或达数百万吨,相关海域生态系统可能承受难以逆转的长期压力。 对策:中国构建全方位防御体系 我国已采取更严格的应对措施: 1. 监测层面:在东海、黄海等重点海域布设放射性监测网络,持续发布监测数据; 2. 管控层面:全面暂停日本水产品进口,并显著提高口岸检测强度与标准; 3. 国际协作:推动区域层面的海洋环境治理合作,在联合国框架下倡议建立更明确的追责与约束机制。 生态环境部相关专家指出,应推动建立跨国联合实验室,以更独立、更可核查的方式验证排放数据与环境影响。 前景:全球治理机制亟待补强 现行国际海洋环境规则在执行与约束上仍存缺口,日本在争议中利用规则空间持续推进排海。下一步可从三上完善:一是推动修订《伦敦倾废公约》等规则,进一步明确对核污染水排海的限制;二是推动联合国层面设立更具独立性的调查与评估机制;三是加快替代方案与清洁处理技术研发,减少以排海作为主要路径的依赖。正如国际环境法专家所言:“海洋没有国界,任何国家都不应以本国利益为由,将生态风险转嫁给全世界。”
海洋是人类共同家园,任何可能影响海洋环境安全的行动都不应以单边方式推进。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走向常态化,意味着争议与风险评估将长期存在。面对跨境、长期且不确定的环境风险,更需要的是更高标准的透明披露、更严格且可核查的监测体系,以及更负责任的国际协作,用规则与科学守住生态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