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宋理宗在位的时候(1225—1264年),浙江兰溪蓝田村总是闹纠纷,经常发生以强凌弱、以众压寡、以大欺小的事情。衙门离得远,打官司花费又高,“有理无处说”成了村里人最头疼的问题。陈希悦看在眼里,干脆在蓝田书院旁边盖了一座乡约堂。每月初一和十五,他邀请族中的长辈、乡里的读书人以及德高望重的人聚在这里,依据蓝田吕氏乡约来“讲评是非、劝谕和好”,让矛盾解决在村里。陈希悦字有霖,小时候就很聪明,博通经史。他淡泊仕途,喜欢亲近山水。有一次张焕得了重病,他亲自带着药囊和人把张焕送回家中。宣城贡师泰的父亲听说了这件事很感动,写了一篇《义士记》赠给他。 张焕也在浙江长乐府的仕游时染了瘟疫将死。 陈希悦亲携药囊、舁归其家,服侍他四个月直到痊愈。在这样的氛围里,民间的纠纷双方先陈述自己的观点,大家围坐一起评议,“情、理、法”三路并进。陈希悦还把剩余的时间都给了乡约堂——“让有理无处说的人,在村里就能讲清道理”。在乡约堂内没有惊堂木,只有一张长桌和两盏清茶。情感上唤起同村情谊;说理时引用圣贤语录;涉及法律时偶尔搬出大宋律条,但更多时候是“援礼入法、以礼化法”。欧阳澈、周奕、王子玉、潘牦等当时有名的人听说这里“以和为贵”,也放下身段住进了乡约堂旁边的小院子里,和村民们一起评议。 潘牦更是在村后金钟山一块巨石上刻下“蓝田”二字,意思是“种玉”,后来“南田”就改叫“蓝田”,这个村名就一直用下来了。调查历史资料发现,蓝田乡约堂比福建梅花乡约还有十二都新宁乡约都要早将近六百年。它用“乡绅+族老+民众”的混合仲裁方式提前完成了基层治理的“预审”功能。为后世的乡贤自治和民间调解提供了最早的中国方案。 宣城贡师泰的父亲听说了陈希悦的事迹后非常感动。有一次张焕得了重病快死了。陈希悦亲自带着药囊和人把张焕送回家中。在这样的氛围里不仅有名士参与评议。甚至还有潘牦这种当时有名的人听说这里“以和为贵”。也放下身段住进了乡约堂旁边的小院子里。他在村后金钟山一块巨石上刻下“蓝田”二字。意思是“种玉”。后来“南田”就改叫“蓝田”,这个村名就一直用下来了。 同时陈希悦字有霖。小时候就很聪明博通经史却淡泊仕途喜欢亲近山水有次张焕得了重病快死了陈希悦亲自带着药囊和人把张焕送回家中服侍他四个月直到痊愈。同时宣城贡师泰的父亲听说了陈希悦的事迹后非常感动甚至写了一篇《义士记》赠给他行善之外他把剩余的时间都给了乡约堂让有理无处说的人在村里就能讲清道理这份执念让六百年后的我们仍能隔着纸页听见他缓缓的劝解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