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补充侦查的时候,别慌,这不一定是坏事

碰到案子被检察院退回去要求补充侦查的时候,别慌,这不一定是坏事。一般来说,这说明检察官对之前的证据不太满意,觉得还不足以去法院指控嫌疑人。因为他们要对自己的工作终身负责,要是拿了漏洞百出的材料去开庭,结果输了,责任全在他们身上。所以家属反而应该庆幸,说明他们没盲目跟风,而是看出了案卷里有问题。 退查提纲可是个宝贝。检察院退回案卷时,通常会附上一份《补充侦查提纲》,这上面会列出他们认为公安机关哪里没查清楚或者程序不对。律师拿到这个提纲一看,就能明白控方到底怕啥。检察官要求补什么东西,往往说明他们在这个点上心虚,证据链断了。 怎么用好这个机会反击呢?专业律师一般会这么干: 第一步,先看看检察官的疑惑点是不是打中了要害。如果他们让公安机关补的证据刚好是定罪的关键(比如诈骗案要补被害人怎么被骗的证据),那律师就要集中火力单点爆破。写一份更详细的《法律意见书》,用逻辑告诉检察官:就算他们现在查不到,因为时间久或者数据没了,以后也查不到。一旦律师能说服检察官接受这个说法,“存疑不起诉”的机会就来了。 第二步,嫌疑人在看守所里压力肯定大。办案人员会按着退查提纲上的问题反复审问,试图逼嫌疑人改口认罪。这时候律师必须马上安排会见,给当事人打打气、把把关。防止他们因为太想早点出来或者受不了折磨,违心说一些不该说的话。 第三步,有时候公安机关查了一个月也没查出来东西,报告书上会写“无法调取”。外行觉得这就没辙了,但律师眼里这可是个大秘密。因为这证明关键证据确实找不到了。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既然查不清就不能让人担责。 总之,退查其实是中场休息的机会。控方在重新准备武器呢,咱们的律师也正钻到卷宗堆里给亲人们找破绽、打磨反击的利剑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