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争议缘起:造型机构公开维权,片方正面回应否认 2月27日,慕尚影视造型工作室通过公开渠道发文,指称网剧《昭阳公主》剧组未获授权的情况下,直接挪用其原创造型设计概念,涉及男女主角部分人物造型、服饰结构及整体妆造风格,并声明上述成果系工作室独立创作完成,受著作权法保护; 次日,《昭阳公主》片方作出正式回应,否认上述指控。片方表示,该剧服化道核心创意均由片方自主提出,并向合作方提供了明确详细的创作指引。片方同时披露,此前曾与慕尚影视签订服化造型服务合同,但合同签订后,对方在临近开机之际单上提出增加费用,并以拒绝履约相要挟,严重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与契约精神。经多次协商无果,片方已于2026年1月22日依法解除合同,并另行委托第三方专业团队完成有关工作。 对于"临时加价"一说,慕尚影视方予以否认,并披露了另一版本的陈述:工作室出于对合作方的信任,在未收取任何费用、定金,亦未正式签约的情况下,垫资完成了男女主角的设计与制作工作。工作室还指出,项目制片人在签约过程中存在两头欺瞒行为,导致实际制作内容远超双方最初约定范围。 二、核心分歧:合同履行过程存在根本性认知差异 从双方陈述来看,本次纠纷并非单纯的著作权归属问题,其背后涉及合同签订程序、费用约定、履约义务等多个层面的争议。 片方强调,合同已依法解除,且创意主导权归属片方,造型机构仅为执行方,不享有独立著作权。而造型机构则认为,其在无合同保障的情况下垫资投入,设计成果具有独创性,理应受到法律保护。 两种表述之间存在根本性矛盾,且目前均缺乏经第三方核实的书面证据公开呈现,案件事实有待司法程序继续查明。 三、法律视角:服装造型著作权认定门槛较高 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振武就此类纠纷的法律难点作出专业解读。他指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智力成果",而服装本身兼具实用功能,法律为避免过度干预工业生产与日常生活,确立了一项关键原则:只有当设计中的艺术美感能够在物理上或观念上与实用功能相分离时,该设计才能作为"美术作品"受到保护。 所谓物理分离,是指装饰性部分可从服装上独立移除而不影响其穿着功能,此类情形通常具备独立受保护的条件。所谓观念分离,则是指即便装饰与服装融为一体,但设计所体现的艺术观念能够被抽象提炼,并被认知为独立于服装实用功能之外的艺术表达,这在司法实践中属于较高难度的认定范畴。 李振武认为,若涉案造型仅仅是对古装交领右衽、宽袍大袖等由历史范式和实用功能所决定的常见样式加以模仿,则很可能因无法实现功能分离而难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但若设计中包含了具有鲜明个人风格的非功能性元素,如独特的剪裁比例、色彩组合、纹样布局乃至整体人物气质塑造,并形成了统一的视觉表达体系,则主张"观念分离"并获得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将明显提高。 四、行业背景:影视服化道权属争议折射行业规范缺失 近年来,随着国内影视制作规模持续扩大,服化道领域的专业化程度不断提升,相关从业团队的创作投入日益增加,但与之配套的合同规范、权属约定及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却相对滞后。 此次纠纷所暴露的问题具有一定代表性:合作双方在正式签约前即开始实质性工作,费用约定不清晰,创意归属缺乏书面界定,一旦产生分歧,举证难度极大。这不仅损害了相关从业者的合法权益,也对影视项目的正常推进造成干扰。 公开资料显示,《昭阳公主》由邓展能执导,储楚编剧,李宏毅、孔雪儿领衔主演,已于今年2月5日正式开机。
这场造型版权纠纷折射出影视行业规范化进程中的基础问题;明确原创保护、契约履行和权责界定,既是保障创作者权益的必要措施,也是提升行业效率与作品质量的关键。只有建立可追溯的创意来源和清晰的合作规则,才能在创新激励与成本控制间实现更好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