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平原宁陵县柳河镇——一起看似普通的宅基地纠纷——因为基层干部的处理方式受到关注。村民朱某因儿子婚期临近却无宅基地可用,而村内五保户闫某去世后遗留的三分宅基地又引发亲属间继承争议,成为基层治理中的棘手问题。问题溯源显示,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农户仅享有使用权。但在现实中,部分地区仍受历史遗留情况和法律认知偏差影响。柳河镇这起纠纷的关键在于:一上适婚青年住房需求迫切,另一方面闲置宅基地因继承争议难以利用。面对这个困局,国土资源所所长魏风波没有简单用行政手段推动处理,而是把矛盾拆开来看。他以五保户宅基地处置为切入点,向涉事亲属逐条解释“宅基地不能继承”的有关规定,推动双方形成一致意见。最终,经村民集体讨论决定,将这块闲置宅基地调剂给符合建房条件的朱某家庭使用。事件的后续同样引人关注。朱某为表感谢送来自养红鲤鱼,魏风波当即借用东汉太守羊续“悬鱼拒贿”的典故,当晚登门退还,并当面说明廉洁要求。这一做法当地形成示范效应:既解决了群众的现实困难,也以具体事例让干部群众对廉政边界有了更直观的认识。分析认为,该案例的妥善处置说明了三上价值:在法律层面,坚持宅基地集体所有的制度原则;在治理层面,通过调解和集体议事盘活存量资源;在廉政层面,以传统典故提醒干部守住“人情”与“规矩”的界限。宁陵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类兼顾法理与情理的基层做法,为化解农村土地纠纷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一条红鲤鱼在群众与干部之间往返,映照出基层权力运行的尺度与温度。群众的心意值得珍惜,但制度底线必须守牢。把好“收与不收”的关口,才能守住“公与私”的界限;把事办在法理与民心的交汇处,才能让清风正气真正成为乡村治理最稳固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