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从通报披露的典型案例看,一些地方和部门政务服务、行政执法、检查监管等环节仍存在较为突出的乱象;其一,个别窗口人员把审批受理当作“资源”,在办事过程中搞选择性受理、选择性流转:对“送礼”的当天转办,对“不送”的以材料不全、程序不符等理由拖延刁难,形成“办事靠关系”的隐性门槛。通报显示,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在8年间收取好处费1614万元,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其二,检查频次不合理、方式不规范,多头检查、轮番检查、变相检查等现象仍然存在。以阜新一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为例,14个月施工期内被检查16次,最短间隔仅3天,对企业正常建设和管理造成明显干扰。其三,行政处罚存在重复、随意与标准不一问题:有的地方围绕同一违法事由在较长周期内多次处罚,甚至同一天以“补罚”等名义连续处罚;有的对类似项目适用截然不同的处罚标准,裁量差异过大,容易引发市场主体对公平性的质疑。其四,同一事项被反复要求整改、重复开展现场检查,整改意见高度雷同,暴露出执法工作缺少闭环管理和风险分级思维。 原因——问题背后既有权力运行失范,也有制度机制短板。一上,少数干部权力观扭曲、服务意识淡薄,把行政许可、检查执法等公权力变成个人谋利工具,甚至以“卡审批”“抬门槛”牟利,导致“吃拿卡要”等行为侵蚀政府公信力。另一方面,监管执法体系存碎片化、标准化不足等共性问题:检查事项清单、频次控制、部门协同、信息共享等机制不够健全,导致多部门对同一项目重复介入;自由裁量基准不细不严,处罚尺度因人、因地而异;部分单位内部管理松散,监督链条未能覆盖窗口受理、现场检查、处罚决定等关键环节。此外,一些地方仍沿用“以监管替服务”的惯性做法,重检查轻指导、重留痕轻实效,增加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影响——营商环境的核心是稳定、透明、可预期。窗口腐败与执法乱象不仅直接增加企业成本,更会带来更深层次的预期受损:企业在项目推进、投资决策中不得不为不确定性预留额外成本,甚至形成“多做多错、不做不错”的避险心理;招商引资项目在审批、建设、验收等环节被反复折腾,影响落地速度;处罚标准不一与重复处罚削弱法治权威,破坏公平竞争秩序。更重要的是,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最终会传导到就业、税收、产业升级各上,影响地区高质量发展,损害群众获得感。 对策——通报信息显示,本轮专项巡视巡察坚持系统联动、边巡边查,释放了从严整治的明确信号。数据显示,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5573个、问题线索1310件,受理主动投案90人,推动边巡边查问题线索176件,留置122人;同时推动全省各级住建部门围绕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建章立制384项,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治理应在“严惩治标”与“制度治本”上同步发力:一是紧盯关键岗位与关键环节,特别是政务大厅窗口、行政许可、招投标监管、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等权力集中领域,完善岗位轮换、全程留痕、在线办理、随机抽查和重点复核机制,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二是推动涉企检查规范化、协同化,落实清单管理和计划管理,强化“综合查一次”和信息共享,严格控制检查频次,杜绝随意检查,严禁以检查名义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三是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和类案同罚规则,健全合法性审查、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罚缴分离等制度,防止“同案不同罚”“小过重罚”和重复处罚。四是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优化营商环境纳入干部考核和部门绩效评价,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坚持零容忍,对顶风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形成持续震慑。五是强化服务导向,把政策落实、诚信履约、办事效率作为硬指标,推动整改闭环管理,让企业切实感受到“能办、快办、好办”的变化。 前景——营商环境建设是一项长期任务。专项巡视巡察以问题为导向,既指出了现实痛点,也提供了以案促改、以制促治的路径。随着制度供给健全、监督问责持续加力、数字化监管与服务能力逐步提升,行政审批有望更透明,执法检查更规范,市场预期更稳定。对辽宁而言,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全面振兴新突破,只有把“严”的要求落到日常,把“改”的成效体现在企业获得感上,才能把治理成果转化为发展动能。
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质量和速度,关系到广大企业和群众的切身利益;辽宁住建系统这次专项巡视巡察,通过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建立一批制度规范,为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更重要的是,这次行动向社会释放了清晰信号:破坏营商环境必被严肃追责,权力滥用没有退路。只有坚持标本兼治——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又完善制度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才能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在较短时间内出现明显改善,让企业和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变化,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