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开展校园法治教育活动 筑牢青少年健康成长防线

(问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不足、风险识别能力欠缺,是当前校园安全治理的现实课题。校园欺凌特点是隐蔽性强、易反复、易扩散,处置不及时会造成身体伤害,更会留下心理创伤,影响学生的学业和人格发展。近年来各地推进"法治进校园",正是对此问题的源头预防。 (原因)从学校管理实践看,欺凌行为多发生在课间、放学等相对无人管理的地方,部分学生难以区分"玩笑""冲突"和"欺凌"的界限。同时,受不良示范、网络暴力和同伴压力的影响,一些学生容易把排挤、辱骂、起绰号、索要财物等行为正当化。受害者往往因害怕报复或羞于启齿而选择隐忍,旁观者也可能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保持沉默,最终导致问题被掩盖、矛盾升级。 (影响)在这种背景下,讲清法律规则、明确求助途径、教会学生自护方法,具有重要的教育和治理价值。3月20日,商丘市梁园区凯旋路第二小学邀请河南浩君律师事务所律师靳勤进校开展法治教育讲座。靳律师用小学生容易理解的方式,围绕"什么是法律""常见的法律有哪些""欺凌的表现和危害""遭遇欺凌如何求助和取证"等内容进行讲解,帮助学生建立基本的规则意识和权利观念。讲座设置了互动环节,通过问答和情景讨论让学生加深理解,强调对不当行为要"既不参与、也不纵容",引导形成集体性的价值共识。 (对策)法治教育不能止于一次讲座,需要与学校制度、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相结合。一是将法治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和班级管理,结合实际案例开展分层教育,让学生学会识别言语侮辱、孤立排挤、网络传播、肢体冲突、财物侵害等风险信号。二是完善校园欺凌预警和处置机制,建立班主任、德育部门、校方、家长、公安司法部门的联动渠道,规范报告、核查、干预、回访的流程,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修复。三是加强学生自护技能培训,教会他们遇到危险时优先确保人身安全,及时向老师、家长和有关机构求助,并妥善保存证据。四是利用普法读本推进常态化学习。学校组织学生学习《民法典进校园普法宣传册》,将抽象法条转化为学生能理解、能遵循的生活规则,继续强化规则意识。 (前景)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律完善,"法治副校长""检校协作""律师进校园"等机制逐步深化,校园安全治理正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和"过程化干预"转变。对中小学而言,引入专业力量、加强家校沟通、完善心理支持体系,有助于把反欺凌工作从单次活动升级为系统工程,推动校园环境向更加友善、互助、尊重的方向发展。凯旋路第二小学表示,将继续开展多样化的法治教育,把法治观念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为平安校园建设提供保障。

法治教育的意义不仅在于课堂讲解,更在于让规则意识成为学生的日常习惯。从"知法"到"守法",从"自护"到"互护",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只有让法治观念在校园真正生根,才能为少年儿童的成长提供更坚实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