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来聊聊厦门法院在执行方面搞出的动静。这事儿得放在2025年的大背景下看,那时候福建省法院系统专门针对这一年的执行工作做了个盘点。厦门法院这次不光表现亮眼,还把不少具体做法写进了通报里头,咱们就接着往下扒。 首先说说机制上的创新。以前执行可不管你死活,全是硬邦邦的。现在厦门法院搞出了“四让”的路子,核心意思是不把执行当成简单的处罚,而是想办法让社会更和谐、修复社会关系。说白了,就是在保证债权人能拿到钱的前提下,尽量少折腾那些有经营价值的企业。这“四让”就是让信息更透明、沟通更顺畅、措施更精准、信用能修复。有了这么一套闭环机制,从查财产、上黑名单到最后修复信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逼着欠钱的人主动还钱。 再来看三个典型案例。第一个是个建设工程公司和置业公司打官司的事儿。标的有4亿元那么大,这要是以前肯定直接查封了。但这次法院没这么干,他们把被保全的房子当成“活水”,让被保全的公司自己去卖。为了防止把企业逼死,法院启动了好几次谈判,还设了监管账户管钱。最后通过这种“滚动担保”的办法,让固定资产变成了流动资金。这样一来,双方不仅没打架,还互相配合着把账结清了,这就是“以保促和”。 第二个案子是外地的银行讨债跑到了北京。湖里法院要处置北京西城区的一处大宅子,异地执行本来就是块硬骨头。厦门湖里法院没单干,直接联系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一起干。两家法院事先把方案商量好了,行动时配合得严丝合缝,顺利把这栋老房子交接了过去。这事儿证明了跨区域协同很有必要,只要地方法院肯配合,地方壁垒就打破了。 第三个案子讲的是个民间借贷纠纷。思明法院对付那种有钱就是不还的老赖有招儿。他们先不抓人罚款,而是发个“预处罚”通知吓唬一下。白纸黑字告诉老赖不还钱会有什么后果,这招挺管用的。很多人一看明确的法律后果就怕了,赶紧把钱凑齐了。 总结下来,厦门法院这么干背后有三个想法:第一是坚持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第二是实实在在地为老百姓着想;第三是把自己当成社会治理的一份子。这次通报表扬厦门法院的做法并不是偶然的。这说明当地法院系统主动把执行工作放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里去做规划。从过去的“单一强制”变成现在的“多元协同”,从“案结事了”变成“政通人和”,厦门法院的探索为新形势下怎么做好司法工作提供了一个挺好的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