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控文件五花八门,法院得先看它们合不合法、合不合情理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有财政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通常都会参与其中。国务院、原国土资源部通过文件和规章给农村征地审批制度套上了更严格的“笼子”,把土地用途管制、耕地占补平衡等多项功能都装了进去。最高人民法院则主要负责审查征地补偿行为的合法性,这些由行政部门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就成了法官们做参考的依据。 老百姓去告征地官司时,法院会拿着这些文件去看政府的做法合不合规。为了让这些规定好用、管用,国家先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大法,国务院也陆续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细化措施。国土资源部更是一口气发布了好几个通知,比如《关于进一步改进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提高审批效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还有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再加上《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和《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把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给规范得清清楚楚。 虽然大法里对补偿标准讲得比较笼统,地方政府就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又出台了不少地方性的文件。有的地方不光给钱,还搞社保安置;有的则设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还有的地方让被征地农户先签字再报批。这些办法五花八门,比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村镇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等。对于这些市、县两级政府制定的文件,法院得先看它们合不合法、合不合情理,如果不违背上位法且符合实际情况,是可以参考着用的。 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类司法解释,还有法院在征收拆迁案件中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的通知,都是法院审理案子时的重要依据。对于国务院那些有关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这类指导性文件,行政部门得认真学习并掌握使用技巧。财政部和央行参与制定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也需要各级部门严格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