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山西省原平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通告,进一步强化建成区内禁煤管控措施,标志着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原平市此次禁煤区划定范围为东至高速路、西至大运路、南至新郭下三叉路、北至文殊大街以内的城市建成区全部区域。
通告明确规定,在禁煤区内的任何单位、工商经营户和居民个户均禁止设立各类煤炭燃料及其制品储售点和销售点,禁止燃用散煤、焦炭、型煤等煤炭燃料及制品。
同时禁止运输煤炭车辆违规进入原平市建成区,从源头和流通环节全面切断煤炭供应链。
作为山西省重要的工业城市,原平市长期以来面临较为突出的大气污染压力。
煤炭作为传统能源,其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是造成空气质量恶化的重要原因。
建成区内散煤燃烧虽然总量不大,但分散性强、监管难度大,对局地空气质量造成显著影响。
特别是在冬季供暖期间,散煤燃烧现象集中,极易形成污染叠加效应。
原平市通过划定禁煤区,实施全覆盖、无死角的管控措施,旨在从根本上消除建成区内煤炭污染源。
通告强调了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由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牵头抓总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南城、北城、新原、吉祥四个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负责辖区内巡查、劝导和整改整治;市场监管、能源、住建、公安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形成纵横联动的监管合力。
这一体系化的管理框架确保了禁煤措施的有效实施。
为增强通告的约束力,原平市明确了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
对于违反禁煤规定并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这一硬约束措施有利于提高违规成本,形成有力的震慑力。
从更广阔的视角看,原平市此举是山西省推进能源结构优化、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山西作为传统煤炭大省,正在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推动清洁能源替代。
禁煤管控既是改善环境质量的直接举措,也是倒逼能源消费结构升级、推动清洁供暖和清洁取暖的重要抓手。
通过禁止散煤燃烧,引导居民和企业采用天然气、电力、生物质等清洁能源,有助于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和生产方式。
同时,这一管控措施也对相关产业提出了转型升级的要求。
煤炭经营户需要调整经营范围,寻找新的发展方向;建筑、工业等行业需要加快清洁能源替代步伐。
这种压力传导机制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环保与发展的统一。
治理大气污染是一场需要耐心与韧劲的持久战。
禁煤红线划得清、责任分得明、执法落得实,更要在保障替代能源与服务能力上做细做足。
以法治手段巩固治理成效、以协同机制提升执行效率、以民生导向增强政策可持续性,才能让蓝天常在成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